人民网 >> IT >> 业界动态 2000年12月01日14:21


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今发出公告
上海:网站登载新闻业务资格申请开始受理
    


     市府新闻办今天就“关于受理在本市注册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资格申请”发出公告,全文如下:为规范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维护互联网新闻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促进互联网新闻传播事业的发展,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新闻办)根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信息产业部发布的《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授权,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在上海注册的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的资格申请。

    凡符合《暂行规定》要求的互联网站可在中国上海网站(www.shanghai.gov)上进行在线申请,填写交递有关材料。在收到市政府新闻办的电子邮件通知或电话通知后,再来市政府新闻办领取并填写申请表格,然后向市政府新闻办递交书面申请材料。详细情况可在中国上海网站上查询或拨打电话62759360。

    在《暂行规定》实施前本市正式登记注册的互联网站已经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的,应当在《暂行规定》实施之日起60日内办理相应手续。


《新民晚报》 2000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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