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 IT >> 业界动态 2000年12月11日16:53


美简化税收法律,网上零售征税扫清道路

陈晓辉

    


    来自美国39个州的税务及政策官员将于本月份通过意在简化税收法律的《营业税修订方案》,并可能最终为立法机构所采纳。

    该简化营业税方案并没有直接剥夺互联网商业的免税地位,而是间接清楚掉征收在线销售税的主要障碍。据该简化税收方案指定小组的成员、美国州长联合会政策专家Frank Shafroth介绍,只有以大州为首的多数州表示对该法案的支持,国会才可能同意。

    许多大型零售商纷纷表示了对该法案支持。“传统的零售商们必须支付营业税,而在线销售商们却可以免税,这不公平。”一位传统零售商如是说。

    不过,据在线商务调研公司BizRate.com主管Seth Geiger介绍,该公司的民意测验显示,绝大部分消费者认为在线销售税对他们而言是一种“额外负担”。因此,征收在线销售税“无异于往发展中的互联网商务上泼冷水。”

    根据美国现行法律,除非零售商们了解购物者的确切地址,否则不得加收“消费税”(对销售商而言,即销售税)。实际上,绝大部分的消费者也从来都不曾支付过该项税收。据政府官员介绍,每年为此而流失的税收动辄以亿美元计,而且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这一情况越发显得严重。

    以纽约直销联盟为代表的在线销售商或商业组织则表示,它们无法忍受种类繁多、混乱不一的税收规定。据统计,仅各州各地同税收相关的法律条文就至少有7000条,而且彼此各不相同,没有统一的标准。光应付这些法律事务,许多规模比较小的在线销售商就得“吃不了兜着走”了。举个例子,茶叶在某些州是免税商品,但在其他一些州就必须交税。

    日前,参与制订该简化税收方案的美国各州也通过三家在线销售商做了试验,从技术上验证该方案的可行性。当用户在这几家公司选定商品后,网站将自动计算商品总额,并详细说明其中有多少是属于上缴的“消费税”。这些征收上来的“消费税”按一定比例返还给零售商以补贴他们的事务性费用,减轻由此而新增的负担。


CCIDNet 200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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