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22日讯 特派记者傅旭报道: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绪武在今天上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全体会议上作关于维护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时说,法律委员会认为,制定该决定对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保障互联网的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张绪武在报告法律委员会关于该法的修改意见时说,有的常委委员和内务司法委员会提出草案的标题“维护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涵盖的范围较宽,而内容主要是防范、惩处互联网中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建议将草案标题中的“网络”修改为“互联网”,使标题与内容一致起来。互联网的安全,包括互联网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标题中的“信息安全”可以删去。因此,法律委员会建议将草案标题修改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张绪武说,有的常委委员提出,维护互联网的安全,除要对违法行为惩处外,还要重视技术方面的研究、开发,增强网络的安全防护功能。草案应增加这方面的内容。因此,法律委员会建议在草案第六条中增加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重视和支持对网络安全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增强网络的安全防护能力”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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