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会呼吁国会议员和克林顿政府停止对由41个成员国签署的针对电脑犯罪的国际公约的支持,它声称,该公约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会给美国高科技公司带来财务负担。
该商会负责电子商务和互联网技术的里克·雷恩称,“美国坚决不能签署侵犯消费者权益和增加电子商务公司不必要的财务负担的条约。由欧洲理事会提出的这项条约已经走得太远了,会对蓬勃发展的电子商务产生负面影响。”
由欧洲理事会的41个国家提出的这项公约着重解决了侵犯版权方面的问题,同时还包括了禁止ISP为一些电脑犯罪提供方便的条款。另外,该条约还规定,ISP有义务保留用户的有关资料,并在刑事案件调查中提供证据,与司法部门进行合作。
隐私组织、高科技公司和来自ISP界的代表对这一条约持反对态度,他们指出,保留用户的数据会给许多的ISP造成经济和技术上的负担。
雷恩表示,商会虽然支持同电脑犯罪作斗争,但这一条约会对美国的企业造成“难以操作”甚至可能是“非法的”限制。雷恩说,“我们的顾虑主要在于企业的义务方面,以及该条约如何影响专用和公共网络,它不但对ISP有影响,同时对使用网络与别人通信的组织也有影响。”
美国商会和其他的组织在上周与司法部的官员会晤时表达了对该条约的顾虑,许多ISP对条约中的“禁止传播非法资料和工具”的义务有顾虑。
据这次听证会的知情人士称,DOJ要求它们提出详细的建议或希望包括在条约中的条款。由ISP和包括Yahoo!、Amazon.com和E-Music.com在内的电子商务公司组成的网络协会已经按照DOJ的意见提出了详细的建议。
司法部的官员没有表明自己对条约的态度,但在网站上表明支持这一条约,但同时声称这一条约必须符合美国现行的法律。司法部称,“美国的谈判代表在使条约符合美国现行的法律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该条约的重要部分已经与美国的法律相一致,如果有条款与我们的法律不符合,该条约的起草委员会允许我们保留一定程度上的灵活性。”
这可能是该条约的最后一个草案,在2001年的1-2月份由欧盟理事会通过后将由欧盟的40个成员国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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