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巴伐利亚州地方法院最近裁定,从因特网上复制音乐为非法行为,提供音乐复制操作功能的网络服务公司将受处罚。
德国流行乐软件有限公司两年前控告美国在线网络服务公司AOL,称其提供的因特网操作平台使用户可不受限制地下载音乐,并由此造成了音乐制片公司损失巨大。德国巴伐利亚州地方法院经过两年的审理最近裁定,从网上复制音乐为盗版行为,视为非法,AOL需负责赔偿音乐制片公司的经济损失。法院并宣布,今后德国所有的网络服务公司都必须承担因提供音乐下载服务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从网上下载音乐是近年的流行做法。网上音乐资料丰富,音色逼真,可以很方便地下载到计算机存盘上。另外,还有一种MP3播放器,存储量大,专门用于播放从网络复制的音乐。和市场购买音乐CD盘相比,从网上下载音乐不失为一种快速、廉价的办法,然而音乐制片公司却由此而造成每年高达1.4亿马克的经济损失,为此,音乐制片公司强烈呼吁对网上音乐产权加以保护。
德国音乐制片管理协会负责人盖耶对巴伐利亚州地方法院的裁决表示欢迎,称这是实施网上版权的一个里程碑;反对这项判决的人则认为,这将有碍因特网的开放和自由。因为不仅是音乐,类似的还有网上小说、网上电影等,如都采取控制措施,因特网服务最终将成为无源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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