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关于东芝笔记本电脑的瑕疵问题造成了不小的震动。按说高科技产品卖出以后出点儿问题并不是什么新鲜事,造成震动的关键在于东芝答应给美国人赔偿10.5亿美元,而没有给中国消费者赔一分钱,这可让中国人感到不舒服。东芝公司在北京的一位接受采访的先生说东芝公司这两天将给中国的消费者一个答复。目前,他们还在等待来自日本东芝总部的统一口径,如果说多了难保不丢饭碗。同样,记者在东芝笔记本国内的总代理联想也没有获得什么信息,原因是东芝还没有开口。
其实,关于东芝笔记本电脑的瑕疵问题并不是新闻,两名美国消费者状告东芝还是去年春天的事情,只不过最近才被一家网站披露出来,北京电视台的报道更增加了这件事的知名度。这样一来,东芝公司对此也非常之快地作出了反应:即让中国国内的媒体和消费者闭上嘴巴,等待日本总部的统一行动。
在采访中,接电话的先生称,东芝公司并不承认他的产品存在问题,只是这些笔记本电脑需要一个用来修补系统的程序才能保证正常的工作。
据这位先生说,东芝以前在中国销售的笔记本电脑都需要这个补丁才能保证正常工作。但是他并没有告诉记者这个“以前”的含义是什么,到底是什么时间以前。据悉,出现故障的型号是Satellite4100和Tecra8000系列。
最先披露东芝笔记本电脑瑕疵赔偿事件的是千龙网,记者在千龙网上看到了有关的报道。在千龙网上,署名为辛巴的作者认为,东芝(中国)的网站没有在明显的位置用中文告示中国消费者他们购买东芝笔记本电脑存在问题是一种对中国消费者蔑视的行为,而且,他还把东芝公司网站的英文内容译成中文公布出来(附文后)。
在中新社的网站上,关于此事报道的题目是《东芝笔记本电脑只赔美国人不赔中国人》,可见媒体对东芝公司此次行为的定性。
对于两个美国消费者的诉讼,日本东芝公司为此赔偿美国用户10.5亿美元。但使用同一产品的中国用户,却没有享受到同等待遇。日方的解释是,因为中国法律与美国法律对消费者的保护程度不一样。
1999年春天,两名美国东芝笔记本电脑用户向美国地区法院提出集体诉讼,认为东芝公司在处理其便携式笔记本电脑软盘控制器存在的问题时,许多方面行事不当,可能导致数据遗失或损坏。
东芝公司一方面否认这一指控,说它没有意识到软盘控制器的操作限制会造成数据丢失或损坏,同时又与原告进行庭外和解,提出一个解决方案。
根据这一方案,拥有或租用1985年1月1日或以后生产的、由东芝美国信息系统公司销售或分销、带有一个软驱和软盘驱动控制器的任何型号的东芝便携式或笔记本电脑的所有美国用户(包括自然人、商人、政府或其他实体),都可获得东芝公司提供的赔偿。
东芝公司曾经解释说,如此行事是因为根据美国的司法判例,存在通过司法裁定,判决一笔赔偿的风险。鉴于这一风险,公司决定在不承认任何责任或其个人电脑有技术问题或瑕疵的基础上了结此案。根据这一诉讼,总数高达50万的每个美国东芝用户最高可获得443美元的赔偿。
据《中国青年报》的报道,东芝中国公司北京代表处电脑电器部的林晓兵先生就此接受了该报记者的电话采访。在去年事情发生时,林得到公司授权,负责解释此事。林的说法是,东芝公司并不是有意欺骗中国消费者。
首先,该赔偿只在美国发生,不是全球性的行为。对美国用户的赔偿,不是采取现金赔偿,而是以代物券的形式,即用户在购买东芝产品时可持券打折。
其次,东芝公司没有承认该产品质量有问题,只是因为美国法律的特殊性,考虑到诉讼可能导致该品牌在美国市场造成不好影响,才忍痛达成协议。但林又表示,并不否认在理论上存在对用户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之所以会出现两种不同结果,林的意见是由于中国和美国的法律不一样。按照美国法律,如果存在对消费者造成某种后果的可能性,制造厂商就可能要承担责任,而中国的法律,对这种情况没有明确的条文。东芝公司为修正其笔记本电脑的某些软盘控制器(FDC)中的微代码中的可能情况,公布了一个软件解决方案。这些FDC是控制软盘驱动器运转的集成电路。这个软件(补丁)将免费提供给它的笔记本用户。
■文/本报记者 金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