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被誉为企业的网上标识,对那些以网为生的网站们来说,域名就是连接自己和用户的生命线。在网络终于走进大众生活后,过去一心圈地、要在网上扬名立万的网站们发现,只有建立整个“生命网”——注册并拥有全部相关甚至相似的域名,才可以保护自己。但不幸的是,这个“生命网”上的漏洞多得让人防不胜防,而相关法律却还在讨论之中。
知名域名就像香饽饽,随时可能被人咬一口
现实世界中,一栋房子只要一个门牌号就够用,但对以吸引注意力为重要任务的网站们来说,只有一个域名却是一件很危险的事。专家们说,要给自己的网站选择一个简单易记的域名,这不是很难办的事情,因为即使这个域名不好记,我们也可以通过大量的宣传让它深入人心。问题出现在这个域名有了一定的知名度、被赋予不菲的无形资产之后。这种时候,你会发现一个域名真的太不够用,因为和它相似或相关的域名实在太多,对它的侵犯可能来自任何一个你想像不到的地方。它已经成为一个谁都想咬一口的香饽饽。
不久前的一天,上海东方网(eastday.com)的一个用户不小心输入了eastdays.com这个域名,却到了一个和东方网极其相似且自称是中国最大的新闻类网站的页面,只不过版权所有者和广告联系人不同而已。Eastdays拉着eastday的尾巴搭上它的便车,让东方新闻网愤怒不已。不只尾巴容易被人利用,把知名域名稍加改变进行注册的,也大有人在。天极网(yesky.com)就遇到过上门兜售yeskv.com的人。这只是域名相似引起麻烦的两个简单例子。
相关域名则指代表品牌与形象的网站标识(如上述的yesky)相同,而属于不同类别或地区的域名。一个完整的域名分成好几个级别。通常情况下,除了自己的标识(如yesky)外,至少还得选择类别域名(如商业com、教育edu)和地区域名(如中国cn、日本jp)中的一项。于是,要注册完全部的相关域名,就如同去做一道复杂的排列组合题。假设有一个网站的域名是888.com,它的相关域名至少有888.net 和888.org(只有这三类域名才向公众开放),如果它要在中国注册的话,还必须在每一个后面都加上.cn,在日本则是.jp。
从目前看来,我国企业网站的一个普遍问题是没有中国域名,但有关域名的各种问题难以穷尽,建造域名保护网是对网站想像力的考验。
知名网站的域名体系各有各的麻烦
缠绕在域名身上的问题是如此复杂,以致没有哪个网站敢声称自己的域名体系已经无懈可击。即使那些比较有名的网站也各有各的麻烦。
荣登此次十佳网站首位的新浪网,注册了国内、香港、台湾、美国、加拿大等地的.com类域名,可令人遗憾的是,sina.net和sina.org已经落入了别人的手中。一心致力于商业领域的新浪网声称对此并不在意,但告诉记者遇上了别的麻烦:两个国内的地区域名被人注册了,虽然上海的那个已经拿回,但另一个却还在别人手中。
搜狐是十佳网站中把自己的域名体系建得最牢的中国网站。搜狐的域名负责人葛承志先生认为,要保护域名就必须把相关域名都注册了。以搜狐自己为例,国内的人知道应该去sohu.com,国外就不一定了,如果哪个人搞错了,去了域名近似的网站,就会造成误解,如果那个网站有对搜狐不利、甚至诋毁搜狐的内容,将会造成很不好的影响。在注册sohu.com、sohu.com.cn半年后,搜狐加上了.net和.org。搜狐还注册了sohoo.com.cn,不料这个域名竟可能带来新的麻烦。在美国注册的Sohoo.com属于一家韩国公司,这个名字是那家公司的韩语音译。搜狐没法指责对方,但却不能防止他们找上门来。由于双方业务不一样,搜狐又没有恶意抢注的目的和行为,所做完全符合我国法律,搜狐的葛先生深信不会给自己造成麻烦。中华网(china.com)的广告做得热火朝天,但china.com.cn却属于与其毫不相关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而如果好事者在浏览器地址栏内输入www.china.org,一定会对其结果大吃一惊:上面赫然几个大字“The domain name www.china.org is for sale”(此域名正在出售)。出售方是美国在线销售公司。这不仅是中华网的问题,它让我这个中国人也颇觉难堪。
一个《办法》不能给予域名体系足够的保护
天极网(yesky.com)是一家知名的国内网站,但记者却发现yesky.com.cn这个域名并不属于天极网,而在西安的一家广告公司手中。对这件事,天极网的有关人员只是表示:“相信CNNIC会做出规范,我们希望能把这个域名拿过来。”
不错,CNNIC不久前在其网站上公布了《中国互联网络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但它能保证天极网得到这个域名吗?
CNNIC的刘志江先生告诉记者,此次CNNIC受信息产业部委托研究提出的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主要目的是防止恶意抢注,规范CN域名的注册和使用行为。鉴于目前我国域名纠纷突出体现为域名与商标之间的冲突,所以争议解决办法将主要解决这一类冲突,所适用范围也只限于解决域名与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商标发生冲突的情况,尚不涉及知识产权的其他领域及非知识产权领域的情况。如果网站没有把域名中的标识部分作为商标注册的话,就不能得到《办法》的保护。
当然,《办法》只是为域名冲突双方提供一个方便、快捷的民间解决方式,并不是惟一的方式。通过司法诉讼加以解决也是目前一个十分有效的途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最近就出台了《关于审理因域名注册、使用而引起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若干指导意见》。如果他人恶意注册并使用与其相关或相似的域名,比如利用该域名从事同样业务,知名域名的持有人可以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起诉对方,夺回域名。
看来,天极网要借助法律拿回yesky.com.cn的域名,必须满足两个条件:天极网注册yesky为商标,同时,西安的公司利用该域名实施对天极网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也就是说,只要西安公司合法经营,天极网就无法得到该域名。
刘先生告诉记者:《办法》的意义在于使域名抢注无利可图。它规定恶意注册行为一旦被裁定,已经注册的域名必须被撤销或转移给投诉人。这就杜绝了抢注者借域名敛财的可能性,没有了利益驱动,抢注域名的情况大概就会减少了。
那种抢注并高价出售相关和相似域名的行为被知名网站们称为“敲诈”,但这种行为的后果不仅在此,最严重的是:域名资源极度浪费,不管有用没用,每个有所追求的网站都不得不占有一大堆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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