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商务早报》报道,“我老公对我不忠,他有婚外恋,在网上和一个连面都没有见过的女人结婚,还有孩子了!我非要和他离婚不可!”结婚还不到一年的倪小姐25日哭闹着要求律师代理其离婚诉状。
丈夫网上“金屋藏娇”
倪小姐和汤先生是一对恩爱小夫妻,在近一个多月,倪小姐发现丈夫对上网异常钟情,而且常常神情“诡异”。“纸终究包不住火”,在汤先生疏忽时,倪小姐终于发现在一个网站的虚拟社区里竟然“金屋藏娇”!俩人为此闹得一发不可收拾。
按倪小姐指点的路径,记者进入这个热闹非凡的社区。汤先生正是在这里体验着另类“婚姻”,过着“一夫多妻”制的生活。据了解,要过上这种生活很简单,访问者只要注册成为该社区的社员,就可以像现实生活中一样与“心爱的人”恋爱,直至“结婚”。在举行“婚礼”那天,“夫妻”可以邀请“亲朋好友”参加,最后在他们的嬉闹和祝福声中,进入“洞房”。婚后,“夫妻”两人的金钱共同存放在一个“包”里,“油盐酱醋茶”等生活开销共同支配。“夫妻”可以领养一个孩子……要是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就可以“离婚”,然后“再结再离”。在这里,一个人结婚几十次甚至上百次也一点不足为怪。
见到丈夫与同为“妻子”身份的数个女人聊得“肉麻”而不胜欢心,想到自己还没有孩子,而丈夫却已与别的“妻子”为抚养教育“儿女”操起了心,倪小姐怒不可遏:“汤xx!我非要和你离婚不可!”
学生钟情“网婚”
“网婚”这种另类的婚姻形式似乎得到了网民的热烈回应。不少有“网婚”经历的未婚者都认为,这是治疗心灵寂寞和空虚的良方。对于如汤先生一样的已婚者(几乎全是男性)而言,他们认为:“把闲暇时间花在网上‘谈情说爱’,这当然是假的,但这反而能防止现实生活中婚外恋的发生,因为你已提前模拟地体会到了‘婚外恋’担惊受怕和内心负疚的感觉。”
一名不到17岁但有过无数次“网婚”经验的高中男生则语出惊人:“我刚新婚不久,婚礼好热闹!遗憾的是‘妻子’长啥样都不晓得,但我觉得网上结婚比起现实生活来自由、新鲜、没有束缚,若不喜欢对方再换一个就是了。”他还告诉记者,几乎其所有同学都有“网婚”经历,“而且肯定会对它上瘾”。
“网婚”与
道德相悖
“网婚”是个新鲜刺激、充满争议的游戏。倪小姐认为,丈夫搞“网婚”就是婚外恋,并因此而坚决提出离婚。但四川华楚律师事务所的金兴超律师却认为:“网婚”就是婚外恋一说在法律上不成立。
金律师解释说,“网婚”并非法律意义上的婚姻,我国婚姻法对结婚条件有明确规定:“经登记机关审查了解,符合结婚实质条件和登记程序,即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而“网络婚姻”既无实质条件,也无法定程序,根本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婚姻。这种游戏在屏幕上充斥着“性”语言,超过了一般游戏范围,与我国的伦理、道德甚至法律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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