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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页 > 文 娱 > 音乐 2000年10月23日 09:43

音乐权益保障让我们关注差距

杨文杰

  音乐权益保障国际研讨会尘埃落定。虽然这只是一次互通消息的会并无实质性决议,但它所引起的热闹话题圈里圈外仍意犹未尽。

  国外权威人士的热情参与与对中国市场的期待不无关系,正如国际音乐家联合会秘书长让·樊尚先生所说:希望带来的东西能给中国以参考。潜台词就是尽快符合国际惯例以突破产业发展的瓶颈。

  据麦田音乐宋柯介绍,作为音乐人权益最基本的保障———合约,“以前手工作坊式操作遗留下的最大病根是随意性,即便由律师制订也多代表公司利益,因此有很多‘霸王约’。作为艺人尤其新人更看重的是自己会赚多少钱等表面利益,大多并没在意是否隐含着对自己的不利因素。相反国外艺人和公司纠纷较小,除了立法完备外,行业联盟的力量强大也是重要原因。”

  与艺人自我保护意识薄弱相对应,宋先生认为业内对经纪人概念的理解偏差很大。“经纪人是对艺人全方位负责,帮助他们争取利益、明确义务,而非生活细节的打理。国内好像一提经纪人就是艺人的跟班,那是经纪人助理做的事情。”

  如果把音乐人权益比做一只手给出另一只手拿回,词曲作者得到的与演唱者相比就少了许多。宋柯强调,单就唱片角度,艺人演唱版税实际不高于词曲作者。只是市场的原因,词曲作者通常不愿按销售报表方式结算版税,而是录音前拿一次性报酬,其它涉及版权的情况又收不回钱,这才是最大的不公。

  针对此次研讨会参加者寥寥的现象,宋柯有不同解释,“目前行业面临的是争取生存空间而非获利空间,于唱片公司切肤之痛的是盗版。12家公司能在工体攒那么一个大活动,而无暇去参加会议,就很能说明问题”。

  看来“反盗”和“维权”在不同人眼里位置不同,关键是实质性行业规范必须尽快取代无序行为。
《北京青年报》 200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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