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建设,是推进民主化,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重要步骤,制定法律是人大常委会最重要的职能之一,在实施过程中对有法不依者实行惩治,更是我们进行法制建设和实施法治中必不可少的手段。
前些日子,因到司法机关和监狱去做过短期的生活体验,接触了警官,也接触了犯人,从调查中了解到,全国犯罪率普遍上升,更惊诧于经济大案的惊人数字;另外,犯罪的低龄化、个别犯罪案件的“恶性”和独特,都使我在忧虑中思绪万端。
从调查中我了解到,绝大多数犯罪分子都很后悔所犯的罪行。究其缘由,“法盲”和侥幸心理是导致犯罪者犯罪的根本原因之一。
众所周知,自私贪婪是起弊之源,无知愚昧是犯罪之根;在我们进行法制建设的过程中,重要的一环是使法制教育全民化。据悉,如今的中小学课程中,惟在初二开设的政治课中有法律教育,我认为亟待加强。在九年制的全民教育中强化法制教育,从小学到高中开设有量有质的法制课,在全社会的各种教育部门也多多设置这样的课程或讲座,都是十分必要的。从小处讲,是防微杜渐,未雨绸缪的做法;从大处看,更不失为强化法制教育的良策,是建设一个文明社会的重要途径。
因为,我们大家都懂得,法治的最后程序和最终目的,是不仅仅将犯罪分子送进监狱,而是法律意识的普遍加强,全民素质的全面提高。(叶文玲 九届全国人大代表,著名作家、浙江省作协主席、浙江省文联副主席)
《人民法院报》200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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