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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页 > 观 点 > 综合 2000年12月06日 09:49

“垄断利润”剌激盗版

鲁宁

    只要是图书,就没有不被盗版的。我下这个结论,所有常买书的读者都有同感。不过,主管出版市场的官员恐怕会不高兴。在他们看来,至少各级学校所用的教材还是一方未遭“污染”的“净土”。 

    否!那是早些年前的事了。近些年,许多“野鸡”甚至是正宗的出版商已开始大举“渗透”教材出版市场。近日,此类大案就连续被揭露出两起。 

    据媒体披露,武汉城建学院全体学生的《大学英语》全部是劣质盗版教材。上海的出版社实地查访发现,当地华中师大等数所高校学生使用的《大学英语》也都是“假货”。 

    再往前推一个星期,湖北省广水市二中高三年级学生所用的几十种教材,除几种是正版外,也全部是“假”的。 

    放着“计划”供应的正版教材不买而专买“假货”,当然与学校当局吃“回扣”直接有关。但是,也不能不承认,正版教材的垄断性高价,客观上为盗版教材的黑市流通提供了市场空间。 

    教材的垄断一是表现在出版环节,除“教字号”的出版社(包括高校的出版社)谁也不许染指。二是表现在发行环节,教材由各级新华书店独家经营。政府规定严格的市场准入,出发点无非两条:一是保证教材的质量和教材的统一,二是控制教材的价格,保护广大学生的利益。初衷不可谓不好。但是,垄断必然导致垄断利润——部门利益!教材的垄断利润究竟多少,我无法查证,事实上政府主管部门大抵也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但我所在城市新华书店的同志曾向我披露:“卖其他图书不赚钱没关系,只需经营教材就可把职工们养活养好。” 

    图书市场竞争之激烈自不待言。新华书店只需教材在手,就不怕没饭吃,足以说明光发行一个环节的利润,就一定大大高于书市的平均发行利润。 

    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盗印盗卖教材,轻则遭受行政处罚,重则触犯刑律。这些年政府为保护版权可谓不遗余力。行政、司法两种手段齐头并用,收效却十分有限。我不否认“查、堵、打”的必要性,更不否认它所产生的威慑作用。只是,政府何不同时借用“市场”的力量和手段,来它个“三管齐下”,以治理书市之“乱”呢?毕竟,无论是一般图书抑或教材,都是一个“大市场”呀! 

    用市场手段,说白了就是开放教材的出版发行市场——在教育行政部门审定教材内容之后,由所有正式出版社招投标出版。如此,教材的出版价势必降下来,这是其一。其二,允许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各类书店经营教材,发行毛利也得降下来。这样一来,全国几亿学生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学生受了益,盗版教材也失去了利润空间——借“市场”之手逼着盗版者“退”出市场。而且,同时又把官办的出版社和发行单位推向了市场,为这两个系统的“体改”创造前置条件……按照市场思路治理为主,再辅以“查、堵、打”的行政、司法手段,教材的盗版乃至于其他的诸如音像制品的盗版,不愁治不愈! 
《中国青年报》 2000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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