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长沙《瀟湘晨报》说长沙县委书记李振萼在该县高尔夫球场内因电瓶车发生意外受伤死亡。同日,长沙《三湘都市报》则称,李振萼书记在完成引资谈判返程时,座车翻入路边深谷身受重伤,不幸因公殉职。此所谓“两种死法”的报道经媒体披露后,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关注,特别在互联网上,一度议论纷纷。
《北京青年报》(11月5日)等媒体的后续报道说,11月4日下午3时,在李振萼的遗体告别仪式上,“有关方面对李振萼的死因有了明确说法———因公殉职,并公布了这一不幸事件发生时的具体细节”。“ 从有关方面提供的文字介绍,记者了解到事情发生的前前后后。11月1日上午,李振萼应长丰集团的请求,与长丰董事长李建新、副总经理欧玉华一道同日本客商谈判引进汽车零部件项目事宜。根据日商要求,谈判在青竹湖高尔夫会所进行。谈判非常顺利,效果很好。下午4时返回时,李振萼所乘坐的会所车辆突发意外,连人带车翻下10多米深的高坡。”如此一来,《瀟湘晨报》关于李振萼在该县高尔夫球场内因电瓶车发生意外受伤死亡的报道,似乎就是一条“假新闻”了,人们的争论亦可以休矣。不过,就11月3日《潇湘晨报》的已有报道来看,有事发现场知情人员的说法,对事件过程的描述也比较具体。因而,关于李书记死因的疑惑还是无法从笔者的心头抹去。
在有些人看来,这两则报道事关李书记之死的性质,由此所衍生出来的意义是不同的。前一种“死法”属于涉嫌腐败的意外死亡,是不够光彩的;后一种“死法”是因公殉职,死得光荣。如此评判,未免简单化了。而联响先生则发表评论《县委书记因公殉职后 谁在伤害他》(11月7日《人民日报.华东新闻》)说,“一位因公殉职的官员莫名背上‘贪官’的恶名,造成恶劣的舆论影响,这实在是人们不愿意见到的事情。据说,这也是有关方面对抢先爆料的《潇湘晨报》非常恼火的缘由所在。如果仅从新闻报道的角度看,晨报对新闻要素的陈述并没有太多的失实,最多也只是不够全面和准确。说到底,还是‘高尔夫球场’、‘官员’这几个词语,触动了一些人神经中最为敏感、又最容易引发情绪宣泄的所在啊!难道,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某些地方出了什么问题吗?还是如一位先贤所言:看到光膀子,就想到裸体,就想到……看到官员在高尔夫球场,大多数人首先读到的就是‘贪’这一个字……”联响先生还带着疑惑写道:“一位死者因为不公正的舆论声讨而受到伤害了,而我却不知道怎样为造成这伤害的条件反射般的社会反应命名,姑且名之为‘集体无意识’吧。但是,从集体无意识中折射出的社会评价取向何至于如此强烈而且偏激,实在值得人们深思。”
其实,公众产生所谓“集体无意识”,是由社会存在决定的。,“我们这个社会的某些地方”的确“出了什么问题”。君不见,当下贪污腐败现象屡见不鲜,官员的公务空间与私人空间的界限比较模糊问题比较突出,人们的猜疑是难免的,也是可以理解的。童铁丁先生一针见血地指出:“在酒桌、球场上,将个人生活空间与公务活动空间混同,在公共活动中‘夹带’个人利益,在个人活动中夹杂着公务活动,都是历来官场上的潜规则。尤其在目前以经济效益为第一,争相恐后拉拢投资者,与投资者交朋友的‘经济竞争’中,这种潜规则往往外化为酒精考验、球场献媚来吸引投资和博取好感的举动。而且这些行为得到了地方政府的支持和默许,这也是目前我国为何公务开支巨大,而各种娱乐场所生意兴隆的主要原因。同时,在目前有关的政策中,对于何为因公、何为因私,也没有做出清楚划分,因公、因私,往往由政府自由裁量,随意性极大,从而对前述的行为造成客观的纵容。而对于一个公务员来说,本就有‘吃公家饭’,‘成公家人’的说法,对于领导来说,在绝大多数人的心目中,其活动的空间与范围已被纳入公共活动中,而其本人也往往自视如此。” “良性的公权运行机制,不仅不容许公权侵占他人的私人生活空间,不容许个人利益进入公权,同样也不允许将公务空间与私人空间混同,否则,我们付出的代价就是对于官员价值评判的混乱。”(童铁丁:《从县委书记之死看公私活动界限》,2003年11月5日《南方都市报》)这样的评判真是精辟!
笔者以为,即使是因电瓶车发生意外导致李书记的殒命,也可被解释为,这是在进行招商引资的工作过程中出现的事故。有关部门完全可以这样解释:谈判设在高尔夫球俱乐部,可以营造融洽美好的轻松情调,陪着客人打打高尔夫球,实际上是招商引资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这球费,即使由公家出,也是社交应酬的成本。因此,这件事情,你不能孤立来看。孤立地看,就会“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就会把这一“休闲”视作以权谋私、颓靡堕落的表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这种意义上讲,“休闲”就是公务。
可见,对于政府官员陪同准备投资的商人打高尔夫球一事究竟如何评判,我们的确面临着不少难题。“在目前的公共权力运行中,这种评判只有在了解非常具体的情况时才能作出准确判断,这种判断的难度与模糊性实际上就是我们为目前公权、私权的混淆所付出的代价。”(童铁丁语)我记得,当年有在酒场上醉死的公仆,其家属竟闹着要求追认为烈士呢,一时沸沸扬扬,大家想必还记得。在当下这个送礼请客颇成风气的浮躁时代,不少地方和单位,为了私事要吃喝玩乐,为了公事也需要如此捭阖。这是毋庸讳言的社会病象。
还要看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的功效愈来愈大,某些地方在经济热潮中滋生的为政“浮躁”问题可谓频仍发作、屡见不鲜。特别是随着招商引资与GDP在“政绩”考核中的砝码加重,一些地方政府官员正为招商引资忙得不亦乐乎!许多不合规矩、违背原则的事情都与“招商引资”扯挂在一起,只要有“招商引资”这块鸡毛令箭挡着,便一路绿灯,有关规章、法律是可以被扭曲甚或践踏的。前段时间,华东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了一份《关于为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服务的意见》,要求全省法院系统掌握好十条法律界限。这个涉嫌违法、纵恶的所谓《意见》,遭到不少媒体的质疑和批评。比如:“对在招商引资活动中支付的各种必要费用,只要没有中饱私囊,不作犯罪处理”之规定,会不会默许乃至鼓励某些腐败、违法行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生活或人际交往过程中不是基于权钱交易而接受礼品、纪念品的,不作犯罪处理”之规定,是否给各种灰色收入找到了合法化的逃避惩罚的途径?等等。
因此,李书记究竟是在玩高尔夫球的过程中因电瓶车失事而殒命,还是在完成引资谈判返程时因车祸死亡,都可能被有关部门定性为因公殉职。无论如何,看到官员在高尔夫球场,大多数人首先读到的就是‘贪’这一个字,可能冤枉一个好官。无论如和,我们都为死者而悲痛,并祝死者安息!
还好,关于李书记死因,终于有了比较详实的说法。11月7日新华网发布题为《中共长沙市委调查认定李振萼属“因公殉职”》的报道说:“据长沙市委调查组成员介绍,按照市委领导同志‘实事求是调查核实情况’的要求,调查组对李振萼意外殉职的经过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调查:11月1日上午,身患重感冒的李振萼应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的邀请,前往湖南外商国际活动中心与日本客商谈判引进汽车零部件项目,谈判内容涉及长沙县和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为该引进项目提供优惠政策和条件等。参与谈判的除李振萼和两位日本客商外,还有长丰公司一位老总和一位副总。谈判从上午10时多开始至中午12时多,一直在外商国际活动中心1号楼进行。由于谈判气氛和效果都很好,中午李振萼等3人陪同两位日本客商到外商国际活动中心2号楼共进午餐,午餐持续至下午2时多。午餐后,日本客商提出要看一看外商国际活动中心内的青竹湖高尔夫球场,于是李振萼等3人继续陪同日本客商,分乘3辆由球童驾驶的高尔夫电瓶车,参观高尔夫球场和周边环境。参观持续了一个多小时后,李振萼提出要赶回县里参加另一个会议,于是大家在下午4时左右分乘3辆电瓶车返回到活动中心2号楼。由于返回县里必须从2号楼到1号楼去乘汽车,李振萼便自己跳上电瓶车欲亲自驾驶。因不熟悉操作性能,他没有控制住电瓶车,连人带车一起从10多米高的坡上坠下,摔到坡下的水泥硬化路面上,致头部严重损伤,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可见,11月3日长沙《瀟湘晨报》的报道是属实的。长沙县委书记李振萼之死一度被弄得如此扑朔迷离,的确值得深思。这也充分证明,在信息如此发达的时代,一切不实之辞都会在事实面前现出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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