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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 >> 观点 >> 热门话题 >> 火车票涨价有理没理 2001年2月20日10:54

南北两律师叫板春运涨价
    

    价格听证的法律依据

    《价格法》第23条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石家庄律师乔占祥:请铁道部撤销春运涨价令

    乔占祥,男,现年35岁,1989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毕业后在石家庄某高校任教,现为石家庄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以律师身份担任当地某电台的常年嘉宾主持。

    今年1月9日,作为“有车一族”的乔占祥第一次在春运期间坐火车去外地办案,车上听到乘客们对春运火车票涨价的议论。1月18日,他给铁道部传真了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1月22日,铁道部给乔发出《受理通知书》。这是2001年铁道部受理的第一起行政复议申请,也是中国公民第一次通过法律程序就春运火车票涨价作出的正式质疑。

    曾经准备和乔占祥一起做这件事但最终退出的还有一人。乔说,本来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没想到铁道部这么快就受理了。乔占祥愿意公开他的办公室电话和电子信箱:0311—3032167,sanheshidai@china.com

    乔占祥在给铁道部的申请书中提出,铁道部于2001年1月4日公布的春运火车票上浮方案,这一行政行为是违法的,其理由是:

    ———火车票价不是市场调节价,依据《价格法》第18条、第20条规定,火车票价属于政府定价,铁道部未经国务院批准而擅自涨价是违法的。

    ————春节是中华民族一年中最重要的团圆节,此时票价上浮,无疑是朝数以亿计的旅客狠宰一刀,而中饱铁路私囊。

    ————依据《价格法》第23条规定,对火车票票价上浮应举行价格听证会,铁道部在决定上浮方案时没有开这个会,其涨价行为是违法的。

    ————铁道部这次涨价的法律依据是国家计委关于铁路旅客列车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有关问题的批复,该批复没有法律依据,未经国务院批准,是不合法的,请求审查并撤销这一批复。

    记者问及为何未向国家计委申请行政复议,乔占祥说,国家计委的上述批复是抽象行政行为,而铁道部的涨价方案则是具体行政行为,根据《行政复议法》,只能对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诉讼。

    按《行政复议法》规定,铁道部应在60天内对复议申请作出正式答复。乔占祥说,如果复议得不到满意的答复,他准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东白)   

    广东佛山律师李劲松:状告春运涨价第一人

    在广东佛山市,来自江西的李劲松律师是让一些人反感的新闻人物。几年来,他为农民、打工妹、普通消费者打过多起官司,尤其是他一手策划并代理的状告“盖中盖”厂家及其广告主角巩俐、濮存昕一案,曾经引发了“名人做广告要不要负责”的全国性讨论。2001年2月11日,在他对公路春运涨价提起诉讼并再次引起各大媒体的关注之时,他所在的佛山一家律师事务所终于跟他解除了原本还有一年才到期的聘用合同。

    李劲松此次以被告“利用春运牟取暴利”等为由,将广东佛山市汽车运输集团公司告上法庭。2月7日,佛山市城区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原先也没想过要打这一官司。今年1月下旬,我在《环球时报》上看到铁道部一位官员说,春运涨价不是为了赚钱,从某种意义上说还维护了旅客的利益等,当时我就挺生气,给别人宰了一刀还说是为了我好,哪有这样的道理?于是开始研究这方面的政策、法规。今年春运我只坐过汽车,如果我坐的是火车的话,那告的可能就是铁道部了。”

    今年1月20日,李劲松到佛山汽运集团下属的佛山汽车站买了一张两天后开往广东揭阳的卧铺车票,这趟车平时的价格为80元,“车站说知只出售比揭阳还要远31公里的潮州的车票,而且到潮州的价格也由平时的85元猛涨到239元”。他认为,同样的车型、同样的服务,价格却比平时高出近2倍,明显在牟取暴利。李据此向法院提出,将承运地段由“佛山—潮州”据实变更为“佛山—揭阳”,票款由239元变更为80元,返还多收票款159元,等等。

    “如果被告以执行物价部门的规定为由而否认自己的过失,那我将请法院调查:广东省物价局制定的春运公路客运涨价80%—100%的标准,是否违反《价格法》第23条等有关规定。”

    因为李劲松的“好事”,佛山汽运集团公司此次成为全国春运单位的第一个被告,他们颇感愤怒。该公司生产经营部经理叶锡祥否认李劲松的所有指控,他向记者出示了李乘坐的当次班车的运输记录,证明去揭阳的票从未取消;对“牟取暴利”一说,“春运涨价我们完全是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制定的标准来执行的。他这样做,目的是想出名”。但对85元到239元巨额差价的合理性的解释,却叫人越听越糊涂。

    以全程为503公里的佛山到潮州的卧铺汽车为例,记者了解到了4种不同而又都合法的票价:按广东省物价局规定的“基价”是143元,平时另允许上浮30%,即172元,叫“到位价”;而佛山汽运集团每年约有330天只卖85元,叫“优惠价”;“春运价”则猛涨到239元,几乎是“优惠价”的2倍。叶锡祥说:“佛山到潮州属于冷线,年平均载客率不到20%,按平时85元的优惠价肯定亏本,为什么承运人每个月还能给公司交承包费呢?主要靠春运来弥补平时的亏损。”该公司接受记者采访的几位同志均认为,如果春运不涨价,运输企业没法活,因此暂时没有举行听证会的必要。(杜卫东)


《南方周末》 2001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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