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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 查 问 卷
您赞同那些患了不治之症的人选择安乐死吗?
赞同
不赞同
说不清

您认为我国目前是否具备为安乐死立法的条件?
已具备
不具备
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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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 >> 观点 >> 热门话题 >> 人有选择生死的权利吗
话题动机:
人有选择生死的权利吗?

  2001年4月10日,荷兰议会上院顺利通过一项法案。荷兰,成了世界上第一个“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
  不久前,在中国的西安,有9名患者不堪忍受尿毒症带来的身心双重折磨,集体投书媒体要求实施安乐死。
  有关部门曾对北京地区近千人进行的问卷调查表明,91%以上的人赞成安乐死,85%的人认为应该立法实施安乐死。
  但是,在中国,要真正为安乐死立法,也许尚待时日。
  而不管怎样,人对生命的敬畏、人道的定义,已在发生着巨变。人们在思考:我有没有选择生死的权利?

我要说话


如不是受着身心的双重痛苦,谁会放弃生的权利呢?
荷兰缘何敢吃第一只螃蟹

  荷兰议会一院(上议院)10日以46票赞成、28票反对、1票弃权通过了安乐死法案。这标志着荷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
  据了解,目前除荷兰外,比利时议会也在讨论起草安乐死法案;在瑞典,协助自杀被认为是一项不被追究责任的行为;丹麦则允许身患绝症的病人自己决定何时中止治疗;在法国和英国,安乐死仍属于非法,但在1994年,英国法院裁决医生有权决定是否对那些仅靠人工手段维持生命的病人采取措施结束生命。

西安9名尿毒症患者说:我们真想安乐死

  与他们中的大多数聊过之后记者断定,促使这9名患者下定决心投书媒体要求安乐死的决定性因素是经济问题。在患上尿毒症之前,他们的经济条件都还不错,有的甚至可以说相当不错,但现在,他们几乎全部落到了入不敷出、举债度日的境地,更让他们于心难忍的是,他们无一例外地拖累了家人。
  所有的家庭都被拖进了一眼看不到尽头的经济黑洞,所有的患者都因为自己的“拖累”行为背上了沉重的十字架,安乐死是一种无可奈何的挣扎,是一种最下策的解脱,但面对日重一日的精神压力和日复一日的肉体痛苦,他们别无选择。

脑死亡  法律上的沉重话题

    实际上,安乐死是一种死亡的办法,它是在病人患上不治之症,自愿选择死亡时,在医生或他人的帮助下,主动走向死亡的制度。(如果病人不借助他人的力量走向死亡的,是自杀。)目前只有荷兰等少数国家允许安乐死。我国同样不允许安乐死,所以以安乐死之名积极或消极地促使他人死亡都有可能构成犯罪。

 
观 点 碰 撞

安乐死议案的提案人:自己在必要时也要实施安乐死
  病人(尤其是老年病人)患了不治之症,既影响了家人的工作,也给家人造成了很大的精神、经济负担,严重降低了全家人的生活质量。安乐死可以节约我国有限的卫生资源,把它用于更有治疗希望的病人身上。
尿毒症患者程运生:安乐死是个解脱
  那种痛苦实在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有时候我想,撑下去也没什么希望,安乐死也是个解脱。所以当他们几个人商量着要联名请求安乐死时,我毫不犹豫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尿毒症患者黄锦琪:失去劳动能力的生命没有意义
  现在每年光透析费就要花上近7万元,如果再将生命延长10年就要花上70万元,用了这么多钱,但却没法正常劳动,反而给家庭和社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这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
姜泓冰:择时而死对于一部分人也许是幸运
  激烈争论了多年的“安乐死”终于开始名正言顺地实行,化为眼前现实:说它是对绝症病人的安详解脱也罢,是对于生命的堂皇而公然的“合理谋杀”也罢,总之,人将生死的选择权利完全依托于“上帝”的时代,已成过去。
有关人士:有必要尽快为安乐死立法
  近几年来安乐死在中国也已开始若隐若现、藏头露尾地出现。要想真正推动安乐死彻底走到阳光下来,非立法不足以解决问题。考虑到导致人们死亡的原因正由原来的以传染病为主,转向以癌症、心脑血管及老年性疾病为主,进行“安乐死”的潜在需要客观上在增加,所以,有必要尽快立法加以确认规范,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对社会、病人、家属都有利;反之,如果不立法规范,就可能给谋杀犯罪及推卸医疗事故造成可乘之机。
我国首例“安乐死”案涉案医生:安乐死迟早会被人们所接受
  我认为人生三步曲是:优生、优育、优死。“安乐死”于患者、于家、于国都有利,是社会进步、精神文明的表现。当时有人调查说80%以上的人赞同“安乐死”。“安乐死”将来会被普遍接受,迟早要合法化。
网友韩澈:安乐死是人道的
  人道的实质是什么?说白了,就是拿人当人看,尊重人之为人的权利、尊严和价值。在这个意义上,我觉得对一些无望的病人实行安乐死是对他最大的人道。人自己有权处置自己的生命,尊重一下绝望和苦痛中的病人的权利吧。
网友ping:不能仅仅为口号而抹杀人的权利
  追求毫无意义的生命延续,我只能理解为仅仅满足口头上的人道主义,如果说人的生命宝贵到不容我们自己去选择的地步,那又有谁在不知何时意外的情况下,愿意捐出自己的身体?人有生存权利,也有死亡权利,不能仅仅为几句口号而抹杀人的权利。
网友gp:坚决反对实行安乐死!
  我相信没有一个正常人希望自己死,就是得了绝症也竭尽全力找药方与疾病斗争!人在垂危之际都留恋生存,我们全社会应该给予全方位的、全力的爱护与帮助!(精神上的和医疗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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