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 观点 >> 观点专题 >> 网友新闻热评 >> 网友感言 2003年1月10日09:34


网友:婚检是否需要硬性?新人才是决策人
    

  判断一件事是否必要,关键在于当事人自主性的利弊权衡,婚检也一样。做婚检,首先同时也是最终的受益人是即将踏上红地毯的新人,不做婚检或马虎了事,可能的最终受害者也是他们,因此从根本上他们才应是婚检的决策人。当然一旦应未做婚检或无视婚检“否定”性结果而招致的后患,也会对社会造成损失,社会有权利要求避免或减少这类可预见损失事件的发生。但相形之下,后者毕竟是间接和小概率的。

    根据权利与责任对等的原则,婚检与否完全应由当事人自行权衡、决定。为帮助人们做出理性的抉择,应该在全社会开展相关知识的普及和教育活动,从事婚姻登记的机构在履行自身职责之前应充分履行提醒和告知义务,起到引导和督促的作用。

    由政府部门对婚检进行硬性的规定,则不仅违反人权,有潜在的贬低他人智商和理性的嫌疑,而且可能沦为搭车滥收费的借口和“合法外衣”;更不合理的一点在于,虽然要结婚的新人做了费用可能高出正常体检很多的婚前检查,但检查本身可能因为检查机构的敷衍和水平有限而流于形式,没能发现可能存在的危险或问题,给新人带来了无可弥补的损失和灾难。这时肇事的检查机构却往往并不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或以无力承担后果为由逍遥法外。这种事情在现实生活中并非只是担心。要权利,却不担责任,这种所谓的管理是可耻的。也正是我国的行政改革正努力革除的。在新的立法活动中,不应为这种不合理的管理营造存活的土壤。

    相信人们有充分的理性,他们会对自己负责的。

    (网友:傅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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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亚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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