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观点>>观点专题>>网友新闻热评>>网友感言 2003年06月10日08:32


网友:超前消费好处多,莫杞人忧天!

  “敢于今天花明天的钱,是一种消费观念的转变,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社会进步”,我也认为是这样。

    “超前消费”它的好处很多,目前限于收入水平的差别,在城市里还仅仅是一小部分收入比较稳定,而且收入比较高,又有生活需要的年轻人。不应该把它看成是“洪水猛兽”,好象是它就要造成国家经济的什么危机似的,我看大不必“杞人忧天”。现在不是进行遏止的时候,而应该是宣传和鼓励的时候。

    “超前消费”它的好处在于:

    一、激活了银行的资金。它以相当高的利率,贷给客户,视客户的年龄、收入等情况决定贷款的额度和期限;而且客户把贷款消费的项目如,购买的房子、汽车(这些大概是最主要的)抵押给银行,当客户一旦丧失偿还能力时,银行就可以把抵押物收回,这样看来银行也没有什么风险。至于说贷款吃喝、贷款买口红“超前消费”的,可能我有点孤陋寡闻,还没有听说过。

    二、激活了市场,扩大了内需,特别是激活了房地产市场和汽车消费市场,何乐而不为。

    三、解决了不少人住房的实际困难。比如,在不少的城市,不少的大龄青年苦于无房,和家里几代人挤在一起,没有个结婚的地方;不少年轻人结婚证拿在手里,还是和爱人两处分居。挑剔“超前消费”的人,我可以肯定地说,他们没有这样的感受。现在有“超前消费”能力和条件的人,不再有这种苦恼了。

    在资本主义发达的国家可以做好的事情,我们为什么就做不好呢?! 不要前怕狼后怕虎地看待“超前消费”这个“新鲜事物”;问题在于要有相应的立法和严格的管理。比如,在银行审批贷款项目时,就要看贷款者的信用和收入证明是否真实,贷款使用的项目是否符合规定,贷款者在本行和其他银行还有没有其他贷款,有没有超越他的偿还能力等等。既想激活了银行的资金,又防止出现不良贷款,根本的就是有法可依和严格的审批,严格的管理。杜绝不顾风险的人情贷款、关系贷款,而问题往往发生在这里。

    “超前消费”在我们国家还处在个摇篮阶段,现在不是要去扼杀它、批判它的时候,现在应该是宣传它和鼓励它的发展。还应该有一些相宜的优惠政策。比如,上海就曾经规定购买房屋的消费者,向税务机关申报购买房屋消费金额,经过审核后,退还在一定时期内已经征收的个人所得税的优待办法。

    我们家里有人在国外,有人在国内,他们都运用了银行贷款,享受了“超前消费”的实惠,没有感到给国家带来什么损失,也没有给自己的家庭生活造成什么危机。现在对国家的经济产生不良影响的,或者说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不是刚刚兴起的“超前消费”热,而是存在于金融机构中的大量的不良的其他贷款!那到是非常需要警惕的!(网友:毕谦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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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臧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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