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观点>>观点专题>>网友新闻热评>>网友感言 2003年06月11日08:58


网友:党员讲“优先”其实是在讲“特权”
――-对《为什么不能提“党员优先”》一文的反驳

  该文作者认为,赋予共产党员优先应聘的权利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然而,我却不那么认为。

    首先,党章中说,党是一个特殊的政治组织,党员不能等同于一般群众,这就要求党员时刻要为人民服务,党员的觉悟要高于一般群众,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既然你是一名党员,既然我们的群众还没有得到赖以生存的职业,既然社会中的就业岗位这么的稀缺,那么具备高素质高觉悟的党员们就更不应该取得优先于群众的特权,去搞什么“优先”了。如果,某些党员不愿意为群众作出牺牲的话,那么,即使最公平的做法也只能是让党员和群众站在同一条其跑线上进行平等竞争,去除“某某优先”的歧视性条件!

    我也希望那些极力赞成取得优先特权的某些“党员”同志在与群众的平等竞争中,不要心虚,不要打哆嗦,因为是金子总要发光嘛,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一溜,不就全明白了吗?!

    其二,既然共产党员,可以拥有这个权利,那么,拥有众多先进知识分子的各个民族党派是否也可以拥有这个权利呢?

    其三,在我们以往的国有企业实践中,不论是干部的培养还是技术人才的培训,只要是难得的工作或提拔机会总是偏向于党员或团员,企业的领导同志们也总是乐于信任他们,支持并重用他们!因为企业决策层,几乎清一色全是党员,如果我们长期实行这样“是自己的就支持,是外人的就轻视”的用人机制,对于我党建立统一战线的既定政策又有什么益处呢?我只想提醒一句:现实中还是非党派的同志多,还是无党派的群众多呀,群众里面难道没有优秀的人才,难道是党员就100%的优秀?比如胡长清、胡建学之流由于是党员就100%的绝对优秀了?难道我们的华侨与留洋学子,由于不是党员就100%的一无是处了?其四,赞成党员在职业应聘中搞优先权,其实就是搞特权,在本质上有违于三个代表的精神,也与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自然法则不相适应!

    要按党性讲,党员处于执政地位作为先进分子,在各类职业应聘中不但不能讲优先,反而在群众面前应该还得讲谦让,因为,党员作为人民的勤务员,你怎么能够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群众,去优先于群众搞特殊利益呢?要按市场规则讲,中国已经加入WTO,就要按竞争规则去办事,而不能按党派看出身,这是极端保守与落后的做法!所以,在职业应聘中,赋予党员优先权,即不合国法(与宪法中的市场经济体制相抵触),也不合党章!(网友: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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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臧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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