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WTO来了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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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卫平 赵新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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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薪能否真正养廉?多方监督,腐败案件为何依然发生?如何看待“XX岁现象”……
李昌道 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上海市副主委,原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
张同盟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福建省副主委、福建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应松年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监察学会副会长、国家行政管理学院行政法教授
1.中国“入世”在即,您认为WTO是否也会给我们的廉政建设带来某种影响?廉政是否也存在一个“与国际接轨”的问题?
李昌道:对中国影响很大,反腐败的任务将更为艰巨。因为有部分外商是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我国的项目,所以要加以重视。
不存在“与国际接轨”的问题,因为每个国家都有腐败,都存在着腐败。
张同盟:世界各国都有腐败,“入世”以后随着各国交往的加强,应该说是国门打开以后好的东西进来,坏的也会进来。我们应该在制度上多做准备工作,改革开放二十年我们有一些经验教训,还要好好总结。
2.江总书记提出要“依法治国、以德治国”,在反腐败问题上,您认为道德建设与法制建设两者之间应如何把握?
李昌道:两方面要结合起来,两者缺一不可。
张同盟:法制本身就是以我们的道德来衡量、来规范我们每一个人的行为,以德治国是要在源头上找出为什么会腐败,这样使更多的人不腐败。两者要结合起来。
3.从去年起,我国公务员的工资开始有一定幅度的增长,而且有消息说将会连续增长三年,这是否与“高薪养廉”的思路有关?您认为,高薪能否真正养廉?提高薪资的同时,如何把公务人员的管理纳入科学的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来?
李昌道:公务员的工资一定要加,但提高到高薪养廉是不可能的,就是现在公务员的工资提高3倍、4倍,甚至10倍,也无法做到高薪养廉,这个情况跟国外是无法比的。所以我们现在应该提“优薪养廉”,多给一些补助,高薪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养廉的。但从根本上还是无法杜绝腐败,国外有许多高官工资相当高了,但他们还是受贿。
张同盟:我国目前还是发展中国家,在中国实行高薪养廉现在还不可能,我提倡的是“足薪养廉”,可以根据我们国家发展的水平、消费来确定公务员的工资。现在许多腐败分子并不是没有饭吃。
应松年:国家公务员不适合高薪。因为我国的高收入者应该属于企业家和高科技人员。国家公务员的收入应该定位在中间水平。
4.一些有共性的腐败案,社会总结出若干“现象”,如“26岁现象”、“39岁现象”、“59岁现象”等等。您认为对于这些现象该怎样看待?
张同盟:腐败的确有些规律,我们应该很好归纳和总结规律性的东西,来预防腐败。
应松年:39岁的官员容易腐败可能是因为他们刚刚“大权在握”,而导致59岁的官员腐败的很重要的因素是,他们在位时生活优裕,可一旦离开工作岗位了,他们的生活将发生很大变化。出于为今后生活准备一些财富,他们开始大敛钱财。
5.好的制度应该是让好人难以变坏,坏人难以犯罪。我们是否确实存在一些容易滋生腐败的制度漏洞?您认为预防腐败应该从哪些方面做起?
应松年:现在我们更多地注重外部监督机制,但现在需要内部的一套制度,比如一个人的权力不能过大,单位里要建立相互权力制约的制度,而且还要规范财务制度。另外还要提高他们的免疫力,如道德教育、提高公务员退休之后的工资待遇等。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还有人腐败,那就得加大惩治力度。
6.近年来我国反腐倡廉的力度不断加大,但为什么我们看到的腐败大案仍然很多?
李昌道:反腐是个永恒的主题,腐败在任何国家,任何时期都是存在的。现在我国两种体制正在转行,这个中间就会有漏洞,将来加入WTO漏洞依然会很多,只能用法律来堵。我国立法目前还跟不上,现在立法机关的人员有一些不懂法律,现学现讨论法律,有时还要请人来讲讲课,现学现卖是不行的,执法上全国还很不平衡,守法上有些人的素质还很差。
张同盟:这些大案的产生不是这一两年,而是经过了一个较长的过程,它的暴露有一个过程。现在有许多腐败大案暴露出来,说明我们的打击力度已经在加大,腐败现象彻底把它清除还要很长的时间。
7.有关官员的监督机制,我们有纪检、有行政监督、有党委,不可谓不多,为什么在这么多双“眼睛”底下,腐败案件依然很多?为什么一些官员的腐败行为无人举报,直至发展成为大案?
张同盟:监督上有漏洞。我个人认为,我们国家监督制度,主要是党纪、政纪、法律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制度,人民群众的举报、控告、申诉,政协民主党派的监督,都要进入党纪、政纪、法律监督的轨道上来。我们要研究的是怎样让人民群众监督和民主监督有效。
《北京青年报》 2001年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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