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 观点 >> 观点专题 >> 高薪能否养廉? >> 媒体述评 2001年2月20日15:11


高薪一定养廉吗?

吕永朝

    

    目前公务员普遍收入不高,这是一个客观现实。然而,另一个同样存在的客观现实是,现阶段人均国民收入也不高,与一般群众相比,国家工作人员绝对不属于低收入阶层。而且,我国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各种福利由国家财政支撑,比起普通群众来更有保障。

    对于“高薪养廉”论者最不利的事实是,一个时期以来被查处的巨贪大蠹往往都出在金融、财政、大型国有企业等一些社会公认的高收入行业或部门,或者是一些位高权重、锦衣玉食的高级官员。也就是说,高薪、高待遇不仅没有遏制他们的贪欲,反而使他们的胃口变得更大、更贪婪。贪官对金钱的占有欲是无穷无尽的,开始时小心翼翼战战兢兢,拿个红包都会脸红,后来呢?胆子越练越壮,脸皮越磨越厚,步子越迈越大,手爪越伸越长,万金到手而脸不变色心不跳。至今还没听说有哪一位贪官在贪了几百万之后说“我的钱够多了,我今后再也不贪了”的话。

    因此,高薪未必一定养廉,而铁腕肃贪才有可能使腐败猖獗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对于腐败分子的“无情打击",在古今中外都不失为一条推进廉政的速效之策,虽然它并不能治本。经验表明,当对腐败分子的打击强度足以阻吓腐败分子的行为与心理的时候,腐败现象就能得到有效遏制。

    然而,铁腕肃贪只是治标之策,就如同治疗顽疾的外科手术。若要治本,尚须另外两剂“良药”相助,一曰完善机制,二曰强化公开。前者,就是建立健全完善的防范和惩治网络,如政府采购制度,会计委派制度,领导干部任期责任审计制度,财产申报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让这些制度真正管事,发挥作用,使潜在的腐败者无从下手,一旦以身试法,也是“伸手必被捉”,难以侥幸过关,占到便宜。强化公开则是加强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特别是新闻舆论监督的功能,不仅将腐败分子的丑行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而且让群众无所不在的、雪亮的眼睛和新闻媒介的眼睛紧紧盯着人民公仆们的一举一动。“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众目睽睽之下,见不得阳光的腐败自然就不敢招摇过市了。 

      


《经济日报》 200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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