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11日13:55


人民时评:井盖丢失屡伤人 反映了什么问题
梁守泰

    据北京媒体报道:去年11月,市民郑东到世纪鑫隋园餐饮公司吃饭,用餐后在上车时不慎落入无盖污水井内摔伤,休养了近半年。最近,郑东将北京市市政管委等4家单位告上法庭。在法庭上,世纪鑫隋园餐饮公司辩称,郑东是在道路上摔伤,与餐厅没有关系。海淀市政管委辩称,北京市市政管委才是污水井的管理者。北京市市政管委则辩称,污水井的实际管理者是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应由实际管理者承担相应责任。市政公司辩称,公司仅是施工企业,不具备管理职能,污水井应按其权属由其管理单位进行管理。北京海淀法院复兴法庭一审认定市政管委对污水井井盖缺失负有责任,判决其赔偿原告3万余元。

    因污井没有井盖而“咬”人或“吃”人的事,在许多地方都发生过,但这似乎未能引起应有的重视,以致事故一再上演。伤者郑东把作为排水设施的行政管理机关、对污水井负有管理责任的市政部门推上被告席,法院又做出了有利于受害人的公正判决,令人欣慰,但多少让人感到寒心的,是市政部门在庄严的法庭上还相互推诿、拒不承担责任的漠然态度。

    在这起行政诉讼案件中,北京市市政管委、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和海淀市政管委三级单位,谁承担赔偿责任其实并不重要,因为他们应该是一家,都代表政府进行包括污水井在内的公共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工作,无法在责任划分上泾渭分明。不论法院把赔偿责任判决给谁,政府赔偿的实质都不会变,也就是说,各政府部门之间根本就没有必要相互推卸责任。

    三个政府部门,不仅在污水井伤人后无动于衷,而且在法庭上还推脱责任,反映出政府管理部门的责任缺失,执政为民理念的淡薄。处理一个井盖问题当然未必由管理部门领导亲自动手,而从上到下层层落实责任,亲自去问去抓却是天经地义的。但在有些官员看来,区区一个井盖也许乃小事一桩,去管这样的“芝麻事”似乎是“大材小用”,因而推来推去谁都不想管。殊不知,公众利益恰恰是由这些小事组成的,正是这一件件的小事,才累积成了百姓的大事。且不说小事做不了怎能做好大事,单就做小事本身来讲,一个井盖问题解决不好,就可能使民众受到伤害乃至失去性命,继而损害政府形象与干群关系,所以也不绝对是小事。如果在成为被告后还“嘴硬”,漠视群众利益,拒不承认错误和承担责任,那其消极影响就更大了。

    最近,全国上下掀起了学习党的好干部、群众的贴心人牛玉儒的好风气。而牛玉儒事迹的一个突出“亮点”,就是对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都不放过。发现刚铺的方砖裂缝、发现有根电线杆立在盲道上、发现街上一个开着的井盖,都会叫人立刻改正。如果我们各级官员和公职人员能够像牛玉儒那样,对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和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事都细致入微,关怀备至,就不会发生类似污水井没盖伤人的事故了,政府部门也就不会被百姓告上法庭吃官司了。

人民时评
梁守泰专栏

人民短信
 
 
 
字号 】 【关闭窗口
打印版 察看感言 Email推荐

热门评论文章

请 注 意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 人民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 您在人民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人民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人民日报网络中心反映。
关键词:







镜像:日本  教育网  科技网
E_mail:info@peopledaily.com.cn 新闻线索:rm@peopledaily.com.cn

人民日报社概况 | 关于人民网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ENGLISH  京ICP证000006号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2 by www.peopl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