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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据中央纪委连续8年进行的随机抽样、直接入户的党风廉政建设问卷调查结果统计,最低的1996年,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只有32.8%,2003年群众的满意度第一次超过半数,达到了51.9%。这应该算是可喜的突破,它说明广大干部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成效是认可的。您认为,实现这一突破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李永忠:我认为,这与“反对和防止腐败”战略方针的调整密切相关。
中央纪委向党的十五大、十六大提交的工作报告中, 有这样一组数据。1992年至2002年的两个五年间,全国处分党员数分别为669300和846150,后者比前者增加26.4%;开除党籍数分别为121500和137711,增加13.3%;处分县级领导干部数分别为20295和28996,增加42.9%;处分厅局级领导干部数分别为1673和2422,增加44.8%;处分省部级领导干部数分别为78和98,增加25.6%。
这组数据再加上各种民意调查和各种案例分析,使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认识到反腐败的形势不是“比较严峻”,而是“仍然严峻”;不仅要“反对腐败”,而且要“反对和防止腐败”。加上“防止”一词,是一个重大的战略性的变化,即反腐从单纯的“打”,转到了“打”与“防”并重。这一转变对我国的反腐败斗争具有深远的意义。
与“打”、“防”并重的战略方针相适应,过去我们把反腐败界定为一场“严重的政治斗争”,而现在明确提出,“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政治斗争”可以主要由专门机关和有关职能部门承担,“重大的政治任务”则必须党委亲自动手,全党抓。从“政治斗争”到“政治任务”,反腐败的意义更加重大,提的层次也更高,上升到了党建的高度。
胡锦涛同志还用“五个重要”以凸现反腐败的地位和作用,即:反腐败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保证;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任务;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
“反对和防止腐败”的战略方针,是对改革开放以来反腐败斗争经验教训的认真总结,是反腐败地位和作用“五个重要”的内在要求,是继承更是发展,同时也来源于对反腐败严峻形势的深刻认识。
2003年作为“反对和防止腐败”战略方针调整后的第一年,取得的成效为全党和全国人民所肯定,也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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