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信用危机靠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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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传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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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计划纲要(草案)明确提出,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这一表述引起了代表、委员们的强烈共鸣。曾几何时,“温州鞋”成了假冒伪劣鞋的代名词。经过十多年的艰苦整治,“温州鞋”又成了别人仿冒的对象,苦不堪言。人大代表、温州市市长钱兴中不无感慨地说:“教训是深刻的,温州人尝尽了失信的苦,别的地方千万不要再重蹈覆辙了。”
信用是经济和社会发展顺利进行的基础,其重要性自不待言。如果守信者吃亏,而违诺者占便宜,最终不仅会严重破坏经济秩序,我们整个社会都将为此付出极大的代价。那么,如何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呢?笔者对一些代表、委员的见解深有同感。解决社会信用危机问题,一方面要靠法制,把社会信用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上;另一方面也要靠宣传教育,在道德层面上狠下功夫。
其实,不讲信用不仅与今天的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格格不入,也有悖于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个礼仪之邦,曾子就把“吾日三省吾身”的主要内容直指信用问题:“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孔子说得更加干脆:“人而不信,不知其可也。”当然,仅靠道德的力量和传统的教化还是远远不够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更要强调法制,依靠法制的强制力来构建社会信用制度。在通过法律保护讲信用者的同时,严惩不讲信用者,使其不敢。此外,还要通过健全相关法律,防范和化解信用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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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 200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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