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实施“以德治国”方略的一点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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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超 李国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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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总书记在建党80周年前夕,把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列入同等重要地位提出来,具有深远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这既是在深刻总结国内外治国经验基础上得出的科学论断,又是在我国经济和社会步入新的发展阶段提出的重要治国方略。在当前形势下,如何才能更好地将以德治国方略付诸实施,并尽快使之成为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实际行动,把它真正融入社会、融入集体、融入到每个人的实际行动中呢?我们认为应正确处理和把握好以下三个关系。
一、正确处理和把握好“德治”与“法治”的辩证关系
法治是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是思想建设,属于道德文明。“德治 ”与“法治”在治国方略中,虽有着同等重要的一面,但在治国过程中其功能和作用有着不同的重要地位。在治理的手段上,“法治”带有权威性和强制性,通过实施权威性和强制性手段,来保证社会生活有秩序进行和人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德治”则更多地依靠社会舆论,依靠人们的价值评判以及人们的良知和传统来维系,在社会生活中有极强的渗透力、震撼力和影响力。这就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法治是德治的升华,德治是法治的基础。二者紧密联系,相辅相成,不可或缺。
在实施以德治国方略中,要真正把握和处理好“法治”与“德治”的辩证关系,首先应确立“德治”与“法治”并重的思想,既要在依法治国中充分发挥法治的作用,又要在以德治国中强化公众监督、社会监督和道德的自我约束作用。再就是在二者“交叉点”、“结合部”上下功夫,切实让依法治国、以德治国双项治国方略,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度里齐头并进,大放异彩。如上所述,“德治” 和“法治”既相联系又有区别,这就要求我们在践行“法治”和“德治”过程中,应当具体对待,主动去抓,做到“四到位”:传达贯彻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指示精神到位;检查执行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落实情况到位;总结反馈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信息到位;“德治”与“法治”的衔接到位。
二、正确处理和把握好倡导“德治”与摒弃“人治”之间的关系
我国古代的思想家、教育家虽然历来有“以德治国”的美好愿望,但由于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利益根本对立,这个理想只能是空想。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人民的地位变了,以德治国才能成为现实。但是由于我国有几千年封建文化的积淀,长期形成的等级观念,使人们习惯于“人治”。这对于实施以德治国是不利的。因此必须把“德治”与“人治”严格区别开来。
以德治国的关键是领导干部要用自己的言行、高尚人格和品德影响部属。我们的党和政府从根本上说是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这是最大的“德”。因而,在治理国家上,以民为本,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为了群众,是我们党以德治国的核心内容;制定并执行适合实际的路线、方针、政策,使广大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利益,是我们党以德治国的重要体现;而我们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为官清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则是我们党以德治国的必然要求。因此作为一级领导,只有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才会在行动上有效地贯彻“德治”思想,根除“人治”思想,从而使自己的工作更加符合人民的利益。
发扬民主,把自己的权力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有利于强化德治作用。近年来一些腐败分子以身试法,一个重要原因是随着自己官位的不断高升,监督削弱,加之身边一些品质低下的人以金钱、美色引诱,使之道德水准不断下降,以至于走向罪恶的深渊。所以作为领导干部,应时时想着如何掌权为民,而不是掌权做官当老爷。特别是在人民群众信任、尊重我们的时候,更应想到要为人民行使好权力,而不能助长官僚作风。要懂得,人只有在享有绝对权力时才会产生“人治”思想,而“人治”思想则是腐败的根源。
搞好“德治”还在于加强以党员干部为重点的道德建设,只有使广大党员和干部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才能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和参与到经济建设中。干部品德修养好一点,法律意识强一点,知识水平高一点,“人治”思想就会少一点,就会懂得如何履行职责,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行事,就会以自己的模范行动来影响带动群众。
三、正确处理“德治”与按价值规律办事的关系
要实施以德治国方略,并不是不按价值规律办事,而是为了更好地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我国正在建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当然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当时所面对和研究的情况有很大不同,应该结合新的实际,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和认识。应看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因而也是一种现代市场经济。理解江总书记有关以德治国的指示精神,必须懂得正在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主要、更迫切的问题仍然是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做文章。这就必须认真遵循按价值规律办事的原则。同时,也应看到发展经济离不开精神文明和道德建设。以德治国是经济健康深入发展的精神之源和有力保障,要将这个思想融入企业的经营理念,确保“德治”与经济建设协调稳步发展。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初,曾有人错误地认为,要加快经济发展、走市场化道路,就不能过分地强调道德,强调无私奉献,讲多了会使人放不开手脚;也有不少人左顾右盼,不敢理直气壮地倡导学雷锋、树新风,以致一度使社会沉渣泛起,出现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极不相称的“信仰淡化、生活腐化、理想蜕化 ”的现象。这就从反面告诉人们一个明白无误的道理,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特别需要有一个良好的精神支柱,需要有一个好的道德行为规范来约束。因为人作为社会生活的高级生物,除了一般的物质需要和安全需要外,还有一种特殊的、高级的精神需要,这就是道德需要。对于共产党员、革命军人来说,最高的道德准则当然是共产主义道德,是先人后己、无私奉献,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参与市场经济的竞争,尤其需要有好的思想品德,需要讲信誉,讲公德,按价值规律办事。也就是说,只要是正当合法经营,合理赚钱,就提倡。合理合法在某种程度上讲就是“合德”,人们德之愈高,社会秩序愈好,自然愈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反过来经济发展了,人们的道德水准将进一步提高。所以强调德治对发展经济只会有利,而不会束缚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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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报》 200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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