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 观点 >> 政论时评 2001年8月28日09:14


谈谈德治

张武

    

  有人担心,强调“德治”会回到“人治”中去。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应该看到,“德治”与“人治”是两个不同的范畴。“人治”是封建君主制的政治现象,它突出个人的作用。“德治”虽然也强调人格的力量,官员的道德示范作用,但从整体上看,“德治”主要是运用统治阶级所要求的道德规范来调控社会秩序和社会成员的相互关系。中国古代在强调“德治”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人治”,但“人治”归根到底是由封建政治制度所决定的。“德治”与“人治”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 

    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以德治国”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今天所说的“德治”与中国古代的“德治”无论在性质上还是在内容上都有本质的区别。我们必须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赋于“德治”以新的时代内涵。我们实施的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德治”,是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适应的“德治”,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德治”,是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德治”,是有利于社会稳定、长治久安的“德治”,也是有利于培养“四有”新人的“德治”。概括起来说,我们的“德治”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德治”。 

    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毫无疑问,治国的主体是人民。因此,“以德治国”方略的实施,要充分发挥人民的主体性,不断提高人民的“治国”能力,其中包括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参与公共行政的伦理水平。同时,我们国家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党在“治国”中处于领导地位,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的广大公职人员依据人民的授权,代表人民“治国”,因此,在“以德治国”的过程中具有关键性的作用。这就要求必须首先坚持不懈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公职人员的“治国”能力,其中包括思想道德素质和行政伦理水平,即必须首先身体力行,以自己的榜样和模范行为影响广大人民群众。所谓“政者,正也,子率以正,孰敢不正?”“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就是这个意思。所以,讲“以德治国”,首先是指执政党的党员和领导干部、国家机构的广大公职人员的道德建设。要真正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选拔干部和规范各级领导干部、广大党员的言行。


《光明日报》 2001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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