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 观点 >> 社会走笔 2001年11月09日09:55


由记者刘洪以被逼疯想到的

杨勇

    

  看完11月7日贵报吴湘韩等一文,笔者对《经济消息报》特约记者刘洪以的惨痛遭遇深表同情,对损害记者名誉权的部门感到痛恨。 

    近年来,记者采访经常遭到不友好的“礼遇”,甚至遭到报复受伤或是因公牺牲的现象时有发生。 

    记者采访时经常受到阻拦和威胁,经常都要面临生命的危险。而作为那些爱好新闻写作的通讯员、特约通讯员甚至特约记者们来说,面对的困难和危险则更多。笔者作为重庆松藻矿务局的一名新闻干事,报社的一名特约通讯员,对刘洪以的遭遇则感到更为深刻。作为我们这些特约的新闻工作者,在常人的眼里看来只是会写稿子的人,根本无法与报社、电视台的记者比。相对来说,我们在人们的心目中,不能够与记者一样有采访权,完全可以不接受我们这种人的采访工作。特别是一些涉及到阴暗面、反面的报道,我们这些人往往都是被“驱赶”的对象。在我去采访一个对职工污染特别大的私人工厂时,对方追赶着我拿出相机、取出胶卷,当时,我拼命的跑躲过了劫难,后来,又遭到很多人的威胁,但我还是在做了思想斗争的情况下,面对危险毅然将稿件发往报社,见报后,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关注,很快工厂就被关停了,职工们都说我为他们做了一件好事。之后,我对采访的信心更足了,但遇到同样的麻烦也逐渐增多了,甚至有人还威胁我的生命安全等等。 

    然而,从今天所看到《经济消息报》特约记者刘洪以名誉权受损得以胜诉后,我的心中又稍感好一些,但对他付出的沉重代价也深表同情。假如海南某报认真调查了刘洪以的身份,不冒然指责刘洪以是假记者、不轻率在该报上刊登《警惕假记者》一文、不故意侮辱刘洪以……刘洪以就不会在身心上遭受如此大的摧残,就不会患上医学认为终身难愈的精神病,就不会给全家人带来巨大的悲痛。 

    11月8日,迎来新中国第二个记者日,虽然我们尚不是正式记者,但在新闻工作中,我们通讯员也将与全中国广大记者同志一样,在新的一年里,握住手中笔、拿起手中相机,继续干好新闻工作,做好与报社、与记者沟通的桥梁,为新闻工作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中国青年报》 2001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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