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错,“某歌星”也许没有涉案,没有犯法她就是无罪的。她也有权保持沉默。如果从此退隐,没人过问,因为她对社会并不产生多大影响。但是如果她还在公开演唱,她的一举一动仍对大众和社会道德建设具有一定的影响力,那么大众和媒体自然就应该关心和帮助她。这种关心和帮助的主流并不像某君所指那样“为金钱”而拿“绯闻”作文章,而是具有一定抑恶扬善内涵。也就说,在“凡非法”就“禁止”与“凡合法”就“允许”之外,还有一个大众媒体、公共舞台应该“弘扬”什么的“道德建设”问题。
人民网在推出这一热门话题时就开宗明义地写道:“娱乐界人士也指出,时下演艺圈的演员‘出租’、‘被包’现象日趋严重。那么,讨论这一貌似‘无聊’的话题也许仍不无意义。”
简直太有意义了!设想一下,如果“某歌星”的行为受到袒护,照登大雅之堂,似乎什么也没发生过,这将给娱乐界和公众发出什么样的信号?
演员们会认为“出租”、“被包”又怎么样?该怎么着还怎么着,或许还名利双收呢!公众呢?“某歌星”“被包”以后还有硬朗的后台撑腰呢,我们怕什么呀?久而久之,某种生活方式便会首先得到社会容忍,然后逐步由接受发展成一种时尚。除非当前朝野已然全不在乎,那倒也就罢了。
日前政府发表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并组织大家学习。言传千遍,不如身教一例。公众的眼睛亮着呢!俗话说“善如登,恶如崩”。道德建设犹如登山,举步惟艰;而道德的崩溃则是顷刻而就。不用说两个重磅女歌星了,就目前这种瞒天过海加后台撑腰来看,只需其中之一便能抵销十年的道德建树。
危言耸听?与政治挂钩?事实上已经挂上了。鉴于目前这种瞒天过海、袒护纵容,人们已经开始关注“某歌星”背后是否存在着远比赖昌星更俱实力的“新主”了。言行不一对社会道德的破坏更大,很可能危及整个重建实施计划。臆测乎?传言乎?在真相大白之前,谁又能阻止臆测和传言呢?只有真相才是攻破谣言的杀手锏嘛!
不错,某君应该得意:“胜者为王败者寇”。在这场“某歌星”应否曝光的较量中,反方在“名”、“利”、“势”方面也许会成为“可能的胜者”;而正方有94%的网友认定应该曝光,还有压倒优势的以理服人的大量檄文,在“道”、“义”、“理”方面则是“肯定的胜者”。那么,谁是“可能的败者”呢?
取舍吧,大众,媒体,网友,还有“某歌星”!
(网友:New Yorker,2001年11月6日于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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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某歌星绯闻作文章”与舆论监督的要义
让我轻轻地告诉你
只有真相才是攻破谣言的杀手锏——也议“某歌星”应否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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