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末位”淘汰,不如“首位”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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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续有实行“末位淘汰制”的消息见诸报端,先是推行于企业干部,考核处于末位的予以淘汰;而今又推广于学校的学生,比如某大学就规定,成绩排在倒数一二位的,将吃“黄牌”,倘若再次处于末位,便会被“红牌”罚出学校。
单看“末位淘汰制”其名,的确给人一种新鲜感,倘不细细琢磨,还真以为是改革新成果呢!然而一推一敲,便令人生疑,再推再敲,就使人感到不对味了。
凡事有质有量,是质和量的统一。多年来我们习惯于划比例,只讲量不讲质。比如打右派,管他是不是真的右派,有比例在,凑够数就算完成指标。评先进也一样,管他够不够先进,矮子里面拔将军,比例里面见高低,──哪怕此单位的这“先进”连彼单位的中流也不如。“末位淘汰制”中的“末位”,其实也只是个指标,并无质的规定性。东北一所大学分房子,领导班子成员都自觉地把自己排在教师的后面,一把手更是把自己摆在千名之后;另一所大学分房子,头头们个个争先恐后,不打分还玩小动作,群众有意见竟拿出“领导也是人”的歪论顶回去。显然,在先人后己这一点上,这两所大学的领导完全相反,前者个个优秀,包括末位;后者个个不合格,也包括首位,试问这两所大学是不是都要淘汰末位,或者都只淘汰末位?企业班子成员同样如此。当然淘汰与否并不只是看分房子,这里只是举其一隅为例罢了。
干部也好,学生也罢,称职不称职,合格不合格,自有其客观标准。学生考试及格,理当准予升级、毕业,及格了还要淘汰,简直荒唐。干部按优秀、称职和不称职的标准考核,称职的不管有多少,理当继续任用;不称职也不管有多少,理当一律淘汰,拿所谓缺乏质的规定性的“末位”作依据,照样荒唐。倘若如此这般地依照比例来淘汰,则很可能此单位处于末位的称职者将被淘汰,而彼单位处于中位的不称职者将继续尸位素餐混饭吃,那还有什么公平公正可言?
或曰这到底也还是一种改革,有淘汰总比没淘汰好。此说似是而非。按制度规定,连续两年不称职,就解除职务没商量,这本身就是淘汰,就是改革的结果,比起内涵模糊的“末位”来,这不是很明确吗?何以舍弃明确的规定而追逐模糊的概念?“末位淘汰制”只淘汰排在最末尾的那一位,其实只是一种“指标有限淘汰制”,其弊端在于有可能将不该淘汰的淘汰掉,而该淘汰的照样发号施令。
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搞了好多年了,我们为什么不能在治本上更下功夫?比如引进竞争机制,只搞副职竞聘,结果花费不少人力、精力、财力,选拔上来的却未必能跟正职拧成一股绳,——正职只对上级负责,而“公选”招聘的副职则对招聘方负责,谁管得了谁?!倘要改革,我看就该下决心来个“首位”竞争制,果真如此,其公平公正、其产生的效能必是“末位淘汰”所不能比拟的。
(网友:文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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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 200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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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夏爱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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