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载当野人 正义伸目可瞑
二战中国劳工在日胜诉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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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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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刘连仁的儿子高举父亲的遗像庆贺胜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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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下午,日本东京地方法院作出判决,认定日本政府对二战中被迫在日本当劳工的中国老人刘连仁负有赔偿责任,应向刘连仁的亲属支付2000万日元的赔偿金。这是日本地方法院首次对二战期间中国被迫劳工问题作出比较公正的判决,这一判决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刘连仁1944年被日军强行带到日本北海道当劳工。1945年,刘连仁不堪忍受煤矿里的非人生活逃了出来,在北海道的荒山野林中过了13年的野人生活。1996年3月,刘连仁老人向日本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对他在日本期间受到的非人待遇作出道歉,并支付2000万日元的赔偿金,但一直没有结果。2000年9月,刘连仁老人含恨辞世,其家人继续进行诉讼活动至今。
12日,胜诉判决书下达之后,刘连仁老人的儿子刘焕新捧着父亲的遗像举行了新闻发布会。负责刘连仁案件的律师团当天下午发表声明,要求政府服从这一判决。同时,律师团要求日本政府公开承认在二战期间曾在中国强掳劳工的事实,全面解决二战劳工问题。声明还说,法院的判决明确认定日本政府在战后的一系列行为给刘连仁老人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损失,由于战后的行为和战前的行为存在一定的逻辑关系,因此,法院的此次判决实际上间接承认了战前行为的非法性。声明还表示,此案的胜诉是个好开端,将对其他类似诉讼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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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 200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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