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3月4日 国务院召开沿海地区对外开放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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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3月4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沿海地区对外开放工作会议。会议重点讨论了如何进一步开放沿海地区问题。我国从1979年实行沿海地区对外开放以来,已形成一个多层次、有重点的对外开放格局,即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内地的格局,这些为沿海地区转向外向型经济,参加国际大循环,积累了经验,创造了条件。如果说,50年代我们在如何建立独立自主的国民经济体系上,实现了一次经济思想的飞跃的话,那么,这9年可说是在如何把国内建设与国际经济联系起来这个问题上,又一次实现了经济思想的飞跃,而且后者比前者意义更大。经济思想的更新,国际经贸知识的普及,一支宏大的对外经济活动干部队伍的成长,为贯彻执行沿海经济发展战略,作了思想上和组织上的准备。 为了贯彻落实沿海地区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战略设想,要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特别是“软环境”。对已经投产和运营的4000多家外商投资企业,每一家都是我国投资环境的一个“橱窗”,要切实帮助它们办好,获得好的效益,使外商有钱可赚。上海、天津等大中工业城市和经济特区,在发展外向型经济中要走在前头。在政策上,国家准备进一步给予支持,包括扩大利用外资项目的审批权限,放宽外汇调剂范围,设立保税仓库,简化人员、货物进出手续,搞活金融市场,还有深圳、厦门实行计划单列,珠海特区的范围作点调整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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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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