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1951年6月4日 台湾实行公地放领
  1951年6月4日,台湾实行公地放领,土地所有权由政府所有转移为农民所有。
  台湾当局4日公布《台湾省放领公有耕地扶植自耕农实施办法》,该办法是以贷款方式,把官方从日本财阀手中无偿接管的那一部分公有地,卖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耕种。
   公地放领实际从1948年起即已实行,其中已放公地近5万亩。从1951年以后,又放领了公地200多万亩,约占公地总数的74.6%,有28.6万户农民购到土地,每户平均7.35亩。
(人民网资料)

 

镜像:美国 日本 教育网 科技网
E_mail:info@peopledaily.com.cn

人民日报简介 | 关于人民网 | 网站地图 | 在线帮助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ENGLISH  京ICP证000006号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2 by www.peopl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