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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6月12日 马拉多纳因打伤记者被判刑
    1998年6月12日阿根廷著名球星马拉多纳因枪击记者一案被判处两年十个月有期徒刑,但缓期执行。
    布宜诺斯艾利斯一地方法院以“多次侵犯,伤害,武力威胁他人”的罪名今天作出这一判决。社会各界十分关心的这一案件在历时4年后终于有了一个明确的“说法”。
    在接到这个判决后,马拉多纳的第·个反应是“至少我可以不去监狱了”,随即便宣布他明天就去法国观看阿根廷队在本届世界杯上的比赛。
    据当地新闻媒介报道,对这·判决,原告和被告双方均不满意,都已表示要提出上诉。马拉多纳的律师说,法官根本没有证据证明马拉多纳袭击记者;而原告的律师则表示,这·判决量刑过轻。
    1994年2月,马拉多纳用气枪打伤在他住宅门日追踪采访他的四名记者,受伤记者事后立即将他告上法庭。
(人民网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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