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06月21日15:45


垃圾处理:必须正视和破解的难题

  有关资料表明,目前我国600多座城市的生活垃圾年产生量达到1.2亿吨,而且还在以每年8%的速度增长,中国的垃圾已占到全世界年产垃圾的1/4以上。全国668座城市中,除县城外,2/3的大中城市陷入生活垃圾包围之中,我国历年堆存的垃圾量已经达到70亿吨,侵占了约80万亩的土地。

  而早在1996年,科学家就对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成分进行了分析统计,发现其中有机 垃圾占60%~70%、塑料占8%~9%、玻璃占3%~5%、纸张占2%~3%。如此巨大的垃圾数量,如此高的有用成分含量,今日的垃圾已不是昔日“废物”的代名词,而是世界上惟一增长的资源,也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因此,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根据我国大多数中小城市的经济实力,在采取卫生填埋方式对垃圾实行无害化处理的同时,更应倡导变废为宝,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和回收再利用,实现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

  政府要加强引导

  正如记者采访到的情况那样,建立防渗、防漏的大型卫生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必须要有巨额的资金投入;而利用垃圾中的有机物进行高温堆肥,则仍会筛选出成堆的无法直接利用的垃圾。

  目前,我国对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基本上是由政府包揽下来,所有费用由政府承担,因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还使各地政府背负一个沉重包袱,成为制约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一个瓶颈。这就不能不引出我们这样的思考:垃圾处理、城市环卫固然属于社会效益、生产效益和经济效益密切相关且有交叉的特殊行业,但当垃圾处理多年来被简单地理解成政府的责任和义务,而不被当成具备经济效益的产业,以致资金缺乏导致垃圾处理产业举步维艰时,我们是否该从原有机制和管理体制上寻求突破呢?

  有关专家认为,从分类收集到加工利用,从购置设备到开发技术,垃圾产业是一个投资巨大的工程,资金是启动垃圾业的关键。而对于政府来说,要想吸引企业参与,关键在于怎样加强引导,能给企业什么样的政策扶持,如何实行市场化运作。记者认为,政府只有把垃圾处理作为一项产业来经营,而不是仅作为一项事业来做了,才能为垃圾处理寻找到一条新的出路。同时,政府部门应积极转换角色,由直接经营者转变为管理者、监督者,把具体的经营生产、科技开发交给专业的垃圾处理企业,自己则做好管理和监督工作。由此,才能为我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找准出路。

  市民要积极配合

  多少年来,当我们每每从电视画面上看到日本人、美国人在超市里购买加工处理过后包装好的蔬菜、副食品,而我们仍在街头流动商贩处购买刚从地里收获的蔬菜时,我们既感到惊奇,又领略到了人家的先进、发达。殊不知,这也与这些国家的垃圾处理政策有关。

  据有关专家介绍,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为了实现垃圾减量,都实行了垃圾袋装收费制度。按照装满一袋垃圾量付款,而且不仅算口袋成本钱,还算垃圾处理费。这样,人们会积极主动地购买厨余垃圾少的食品,并自觉地少扔各种垃圾,垃圾自然就减量了。

  同时,在一些发达国家,不按照规定倾倒垃圾,或将纸质、塑料废弃物和普通有机物垃圾混在一起的要受罚。

  尽管如此,但可能会有人说,那是在发达国家,这种做法根本不适合中国国情,是行不通的。但是,我市要想实现垃圾的减量化,并逐渐向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运送、分类处理利用转轨,政府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市民提高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重要性的认识,并切实制定相应的办法,引导居民将生活垃圾分类袋装,从而为吸引企业参与垃圾产业做好铺垫。

  令记者欣慰的是,我市近年来出现了一批未设计垃圾道的新型住宅楼,居民将各种垃圾用塑料袋装好后提到楼下。也就是说,他们离垃圾分类袋装仅一步之遥。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居民的厨余垃圾基本上为菜叶、果皮和塑料包装袋等;生活垃圾中的玻璃瓶、废报纸和纸板等,都有人沿街收购,不易混入垃圾堆中;而居民抛弃的废电池等有害垃圾,只须设置专用容器即可收集。

  党的十六大确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文明既是目标也是途径。从推进社会全面进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高度去衡量,文明生活的内涵格外凝重,意义格外深远。因此,我们每个社会成员都应来关注垃圾处理问题,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将垃圾进行分类。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才是生活质量全面提高的前提。只有大家都行动起来,积极转变垃圾处理观念,才能真正变害为无、变废为宝,实现垃圾的循环利用,才能有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才能创造一个健康、文明、舒适的环境。(宜建军)

  《开封日报》

(责任编辑:刘克)
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探访
环保人士谈城市生活垃圾处理

字号 】 【关闭窗口
打印版 察看感言 Email推荐
内容


热门评论文章

请 注 意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 人民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 您在人民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人民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人民日报网络中心反映。
关键词:



镜像:日本 教育网 科技网
E_mail:info@peopledaily.com.cn 新闻线索:rm@peopledaily.com.cn

人民日报简介 | 关于人民网 | 网站地图 | 在线帮助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ENGLISH  京ICP证000006号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2 by www.peopl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