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04月06日04:58


大祸是这样酿成的 四川沱江特大污染事故调查
新华社记者  李柯勇  丛峰  刘海
3月4日,在受污染的简阳城区,市民在临时改为送水车的环卫车前,接从水库运来的干净饮用水。新华社发

  阳春三月,一起特大污染事故,让长江上游美丽的沱江变成了一条哭泣之河,沿岸百万群众生活饮用水被迫中断,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这是近年来全国最大的一起水污染事故。

  是“人祸”而不是“天灾”

  2月16日,川化集团公司控股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第二化肥厂(下称“川化二厂”)二车间水解、解吸装置的两台给料泵发生故障,导致含高浓度氨氮的尿素工艺冷凝液排入沱江的支流毗河,一直持续到3月2日,其间共排放纯氨氮2000吨。

  国家规定,在河流枯水期,排污企业应“限制生产,减少排放”,川化集团却背道而驰;排污企业调试生产前要向环保部门申请报批,并在其监管下试生产,川化集团也没有这么办。

  四川省副省长刘晓峰说,这次事故主要责任在企业。2月中旬设备出了问题,如果立即停车检修,就不会造成这么大的污染,而工厂却一直没有停车。到3月2日污染源被强制切断时,严重超标排污持续了近20天。

  排污出现异常,假如有实时监控设备,也能及早制止,而长期以来,川化集团却一直没有按国家和省里的规定安装在线监测装置。而事故发生后,川化集团仅用3天就装上了。

  更严重的是,企业对事故长时间隐瞒不报。事故发生后,川化股份环安处一直在制造假数据上报,甚至3月2日在检查组面前还拿出一套假数据来,说排放达标。

  企业层层监管等于零

  川化集团董事长、总裁谢木喜这样描述了事故经过:2月16日晚,环保装置的给料泵坏了以后,工人打电话向车间副主任请示,这位副主任指示把环保装置停下来。按理说,停了环保装置,整个生产系统都得停下来,可是他对整个系统没作处理,第二天才上报。第二天车间主任接到汇报,也没有及时处理。

  直到2月23日,川化二厂开例会时问题才反映出来。当时主持会议的工艺副厂长认为应由管设备的领导去解决,设备副厂长也在,他也没去处理。

  2月27日川化二厂又开了一次会,川化股份的一个副总经理参加了这个会。现在,川化二厂的工艺副厂长和尿素车间主任都说在会上就把事故提出来了,而那个副总经理却说他没听到。那个会议对这事没有作出任何决定。

  环保监测“两本账”

  企业的基层环保工作人员为什么要造假?已被停职的川化股份环安处处长何立光说:“长期以来,川化股份对污染的监测都是‘两本账’,一是监测原始数据,反映真实排放情况,供企业内部掌握;另一个是经过整理的数据,也就是外报数据,给环保部门看。这不是我当处长时才这么干,而是一直沿袭下来的,我的前一任、前一任的前一任、前一任的前一任的前一任,都是这么干的。”

  “这个情况公司领导都知道,至少股份公司领导知道。这种事要是没有上面领导认可,下面绝对不敢干。”

  政府有关部门该承担什么责任

  川化二厂超标排污长达20天,环保部门竟一点都没有察觉?

  在接收川化二厂工业废水的成都市青白江区污水处理厂,厂长李航告诉记者:“我们厂主要接收5家企业排放的污水,其中包括川化。2月23日凌晨,我们闻到污水有刺鼻的气味,氨味很重,一检测,氨氮含量严重超标,最高达到2000多毫克每升。23日当天我们就向青白江区环保局反映了,他们也来看了,但是后来他们做了些什么工作,我们就不知道了。”

  如果青白江区环保局2月23日就得知事故发生,却直到3月2日都没有反应,那就是瞒报,至少也是严重迟报事故。记者立刻赶往青白江区环保局,不料却碰了一鼻子灰,局办公室一位姓古的工作人员以“领导下乡去了”和“手机没电”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谢木喜认为,青白江环保部门的监测疏漏,也是造成这次事故的原因之一。

  《人民日报》 (2004年04月06日 第五版)

3月27日,成都市青白江区工业排污口还在倾泄着发黑的浊水。 新华社发
3月26日,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人员说,酿成特大污染事故的就是两台这样的小泵。新华社发
3月4日,养鱼户池济明拿着死去的鱼欲哭无泪:“这些都是去年新引进的鲈鱼,再过两个月就要上市了,现在全死了。我们全家人都指望这些鱼生活,8万元的债务也要还,现在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据了解,这次污染使他养殖的几千公斤鱼全部死亡,经济损失约10万元。 
(责任编辑:徐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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