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 环保 >> 环保专题 >> 1994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 环境污染状况 2002年5月24日15:04


1994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环境质量
    

    2.环境质量 

    (1)大气 全国城市大气中总悬浮微粒年日均值在89一849微克/立方米之间,北方城市平均407微克/立方米,南方城市平均250微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据85个城市统计,45个城市年日均值超过国家三级标准,以兰州、吉林、焦作、万县污染为重。据84个城市统计,降上半月均值在3.20—64.61吨/平方公里/月之间,北方城市平均为24.76吨/平方公里/月,南方城市平均为10.57吨/平方公里/月,有57.3%的城市超过了暂定限值。污染严重的城市有包头、焦作、鞍山、大同、唐山、哈尔滨、太原和石家庄。据88个城市统计,二氧化硫浓度年际变化不大,年日均值在2—472微克/立方米之间,但污染较重的城市数有所增加。北方城市平均为89微克/立方米,南方城市平均为83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三级标准的城市有48个,重庆、贵阳两城市污染严重,宜宾、济南、梧州、石家庄、天津、大原、淄博、大同等城市污染较重。据85个城市统计,氮氧化物年日均值在44一120微克/立方米之间,北方城市平均55微克/立方米,南方城市平均为39微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超过国家三级标准的城市有北京、广洲、乌鲁木齐和鞍山。酸雨主要分布于长江以南、青藏高原以东地区及四川盆地。据77个城市统计,降水pH年均值范围为3.84一7.54,pH年均值低于5.6的占48.1%,81.6%的城市出现过酸雨。酸雨污染严重的城市依次为长 沙、南充、赣州、怀化和梧州,酸雨频率大于90%的城市为长沙、赣州和宜宾。

    (2)水域 

    1994年,全国各大江河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并呈发展趋势,工 业发达城市(镇)附近水域的污染尤为突出。 据全国七大水系和内陆河流的110个重点河段统计,符合(地面水 环境质量标准)1、2类的占32%,3类的占29%,属于4、5类的占39%。 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和生化需氧量。大、中城市 的下游河段普遍受大肠菌群污染。 长江干流水质好于支流,但主要城市河段岸边水域污染严重,对沿 岸饮用水源构成威胁。全流域水质符合地面水1、2类标准的占42%,3 类的占29%,属于4、5类的占29%。主要污染指标为氯氮、高锰酸盐指 数和挥发酚,个别河段铜、呻化物超标。 黄河干流水质尚好,有些河段受到有机污染。支流汾河、渭河、煌水 河、伊洛河的部分河段污染严重。全流域水质符合1、2类标准的占 7%,3类的占27%,属于4、5类的占66%。主要污染指标为氯氮、高锰 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和挥发酚。1994年,黄河兰州段发生两起较大的 水污染事故,造成约500公里河长的水体污染。 珠江流域水质总体较好,部分支流河段受到污染。水质符合1、2类 标准的占39%,3类的占43%,属于4、5类的占18%。主要污染指标为 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和砷化物。1994年,广西南宁大王滩水库发生一起 较大的水污染事故。 淮河流域水污染严重,1994年发生 3起特大污染事故,其中以 7月 15日一20日淮河干流鲁台子段至蚌埠闸段发生的污染事故最为 严重,群众反应强烈。此次污染在一段时间内给淮南、蚌埠、淮阴、连云 港市区、盐城等地数十万居民生活用水带来严重影响,给工农业生产造 成巨大损失。水质符合1、2类标准的占 16%,3类的占40%,属于4、5 类的占44%。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 松花江、辽河流域水污染严重。水质符合1、2类标准的仅占6%,3类 的占23%,属于4、5类的占71%。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高锰酸盐指 数和挥发酚、铜、氰化物。太子河的本溪段污染最重。 海河流域的拒马河水质尚好,其余河段基本为污染河段。水质符合 1、2类标准的占32%,3类的占24%,属于4、5类的占44%。主要污染 指标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和挥发酚。 浙江、福建地区的水质较好,少数河段受到污染。水质符合1、2类 标准的占49%,3类的占32%,属于4、5类的占19%。主要污染物为氨 氮。 内陆河流水质良好,受自然地理条件的影响,个别河段的总硬度和 氯离子含量偏高。符合1、2类标准的占66%,3类的占13%,属于4、5 类的占21%。 城市地面水污染普遍严重,并呈恶化趋势。在统计的136条流经城 市的河流中,符合地面水2类标准的有18条,3类的有13条,4类的有 37条,5类的有17条,超5类的有51条。影响城市河流水质的主要污 染指标是石油类、挥发酚、氨氮、生化需氧量、总汞等。 大淡水湖泊富营养程度进一步加重。主要污染物是总磷和总氮。巢 湖西半湖和滇池污染较重。太湖高锰酸盐指数较高,入湖河道污染较 重。洪泽湖突发性事故时有发生。 全国城市内湖富营养化严重,其中济南大明湖和南京玄武湖污染 较重。 大型水库水质普遍较好,但多数水库受到总氮、总磷等污染物的影 响。 全国各主要城市地下水超采、严重超采现象十分普遍。比较突出的 有太原、南京、石家庄、苏州、大同、唐山、保定、青岛、淄博、烟台等。 大连、青岛、烟台、北海等城市的海水入侵现象日益突出。水质好于上年 的城市有,乌鲁木齐、南昌、成都、大连、襄樊、咸宁、本溪等;水质变 差的城市有:郑州、贵阳、信阳等。 沿岸海域各海区无机氮和无机磷普遍超标,污染程度比上年有所 增加,局部海域营养盐含量已超过国家3类海水水质标准;油类污染比上年 有所减轻,但珠江口、大连湾、胶州湾等海域污染仍较严重;各海区 水体中重金属含量均符合1类海水水质标准;监测海域的化学需氧量 未超标,近海大部海域pH值基本正常。 1994年,全国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没有改善,水产养殖 业受到严重影响,局部水域内发生水生生物死亡。沿岸梭鱼、鲜鱼、海 螺、蛤蜊、毛蛤、贻贝、牡蛎等水产品受污染影响较大。莱州湾、舟山 渔场等局部海域渔业生态环境恶化较为明显,部分水生生物濒危。

    (3)城市噪声 1994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污染严重。据39个城市统计,平均(面 积加权平均)等效声级为 57.4dB(A),与上年持平。温州市区域环境噪 声等效声级高达72.6dB(A),海口、深圳、宁波、大连和桂林5城市平 均等效声级在6OdB(A)以上,近2/3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处于中等污 染水平。据42个城市统计,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范围为68.7一75.7 d(A),长度加权平均等效声级为71.7dB(A),城市中2/3的路段受到 交通噪声污染。在城市噪声源中,交通噪声占 28.9%,生活噪声占 46.8%,施工噪声占5.1%,工业噪声占8.3%,其他噪声占 10.9%。

    摘自中国环境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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