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气候变化与自然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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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气候变化与自然灾害
1993年除部分地区气候异常外,全国大部分地区的气候接近常年,气候条件属一般偏好年景。全年平均气温仍维持"冬暖夏凉"的趋势,冬季除西南部分地区偏低外,全国大部分地区冬季偏暖。北方地区 较南方明显,其中黑龙江北部、内蒙古北部和西部以及新疆等地偏高2C以上,呈暖冬态势,为第八个持续暖冬,但各月温度变化幅度较大。夏季全国出现了近40主来罕见的大范围的"凉夏"天气,其中黄河、长江流域夏季平均气温偏低 1一2C,素有"火炉之称的南京、武汉、长沙等地7、8两大月日最高气温高于35C的炎熟日数分别只有6天、2天和5天,比常年分别少8天、17天和21天。
全国大部分地区降水量接近常年或偏多,没有发生大范围的区域性洪涝灾害,但局部地区暴雨成灾,受灾较重的有广东、湖南、江西、浙江、江苏、四川等省。年内有7个台风在华南登陆,其中有6个在广东登陆,这是多年来至见的,损失严重。1993主森林火灾受害面积为2.9万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为万分之二点二。5月5日至6日,一场历史罕见的特大沙尘暴袭击了新疆、甘肃、宁夏丹内蒙古等省(自治区),波及18个地、市,72个县,使当地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遭受严重损失,37.3万公顷农作物和1.6万公顷果园受灾;死亡85人,失踪31人,受伤261人;死亡牲畜12万头,失踪12万头。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发生较大规模的地质灾害事件107起,比上年增加57起,死亡432人,比上年增加130人。
摘自中国环境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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