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气候变化与自然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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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气候变化与自然灾害
1992年的年平均气温,北方大部分地区偏高0.5一1.0C,南方大部分地区偏低0.5—1.OC。年内气温变幅较大,冬季北方气温偏高,出现自1986年以来第七个暖冬;夏季全国大部气温偏低。1992年全国未发生大范围的气象灾害,但江南春汛比往年早且来势猛,3月中下旬长江中下游及其以南地区出现大雨、暴雨天气,赣江、湘江、北江、闽江等江河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或历史同期记录,部分地区发生较严重洪涝灾害;春夏季,华北、东北大部分地区出现旱情,四川等地伏旱严重。年内登陆我国的台风8个,比常年稍多,浙江、福建、江苏、山东等省受灾较重。
全国森林火灾受害率为万分之四点四。
全国共发生较大规模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50起,造成近300人死亡,灾情轻于1991年,重灾区为陕、甘、川、滇、黔等省。
摘自中国环境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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