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2月22日10:36


20万的“环评罚单”:数额虽小,意义重大

  令舆论关注的“环保风暴”目前终于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来自2月20日的《法制晚报》的消息说:30个违法开工项目全部接受了行政罚款,具体数额不等。但长江三峡总公司承建的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等3个水电站的罚款数额最高,分别被罚款20万元。据了解,20万元也是“环境影响评价法”所规定的最高罚款限额。

  与那些靠数亿元甚至数百亿元建设投资堆起的“项目巨人”相比,20万元的“环评罚单”确实连九牛一毛都谈不上———比如那个著名的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其投资总额就超过了460亿元,几十万元的罚款实在是无关痛痒,但是,此次国家环保总局的艰难胜出,绝不能以数字大小来论英雄,这是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宏伟征途上迈出的重要一步,没有这20万元罚单,就没有能力证明环保问题上的是与非,后面的任何文章都没法做。

  人们把这次环保行动和去年的“审计风暴”相提并论,并赋予其一个响亮的称谓“环保风暴”。但是,从社会观察者的角度来看,这次的所谓“环保风暴”和去年的“审计风暴”根本不可同日而语。首先,国家环保局的这个行动和国家审计署的行动,在政治资源上就不可比,审计署直接隶属于国务院总理管辖,又是直接向全国人大报告,这种得天独厚的政治优势,国家环保局显然不具备。其次,资金违规或者挪用,明显涉及腐败问题,而且,有许多又是已经或正在司法查处的事情,争议不大;但是,“环保风暴”却不一样。环境保护和项目建设在国际上始终是一对普遍性的矛盾,许多工业项目的建设与否,是最容易引起争议的,在环保上刮“风暴”,是让人狠捏一把汗的。

  就在前几天,还有电力方面的权威质疑国家环保总局是在瞎胡闹。称环保局这次叫停的不是那些最该叫停的污染严重的项目,而是最先进的对环境破坏不大的项目,被叫停的水电站每晚一天发电,国家需要大约多发4亿度火电才能补回来,燃烧原煤约20万吨。言下之意,环保总局是造成环境更大破坏的罪魁。在地方、电力公司和部委的多重压力下,国家环保总局的处境始终不容乐观。

  就是在这样的局势下,环保总局最终还是开出了目前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最高额度的罚单,虽然,款额受到现行制度的局限,但同样具有不同寻常的警世意义。显示的不仅是政府坚决推进环境治理的决心,更重要的是让公众看到:环保部门的职责意识和使命意识不会因为各种压力而动摇。

  □康劲 

(责任编辑:王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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