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2000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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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五”期间,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环境立法和执法取得进展,全民环境意识有较大提高。结合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取缔、关停了8.4万多家污染严重又没有治理前景的企业。环境保护投入逐年增长,占同期GDP的0.93%。以重点流域、地区、城市、海域核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为突破口,开展了大规模的环境污染治理,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得到加强,启动了国家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开始实行退耕还林(草),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开始实施。经过五年的努力,全国环境污染恶化的趋势得到基本控制,部分城市和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九五”环境保护目标基本实现。
2000年,城市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酸雨区范围和频率没有增加;工业废水对地表水的污染得到一定的控制;“三河三湖”水质恶化趋势基本得到控制;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总体上有所改善;全国辐射环境质量良好。但全国城市空气污染依然严重,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城市仅占三分之一;地表水污染普遍,特别是流经城市的河段有机污染较重;湖泊富营养化问题突出;地下水受到点状或面状污染,水位下降,加剧了水资源的供需矛盾;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水环境
2000年,我国七大重点流域地表水有机污染普遍,面源污染日益突出。各流域干流有57.7%的断面满足三类水质要求,21.6%的断面为4类水质,6.9%的断面属5类水质,13.8%的断面属劣5类水质。长江、珠江水质保持良好,黄河、松花江水质保持稳定,淮河、海河、辽河污染程度有所减轻。主要湖泊富营养化问题突出。
2000年,全国工业和城市生活废水排放总量为415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194亿吨,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221亿吨。
海洋环境
2000年,全国海区中二类、三类、四类和劣四类水质区面积分别为10.2万平方公里、5.4万平方公里、2.1万平方公里、2.9万平方公里。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中,上海、浙江、辽宁、天津、江苏近岸和近海海域污染较重。
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四大海区中,渤海近岸污染程度明显减轻,但仍处于较重污染水平。东海近岸污染加重。黄海和南海近岸水质基本稳定,水质较好。四大海区污染由重到轻依次为东海、渤海、南海和黄海。
2000年,我国海域共记录到赤潮28起,比1999年增加了13起,累计面积1万多平方公里。赤潮发生次数较多的有浙江、辽宁、广东、河北、福建近岸、近海海域。
大气环境
2000年,我国城市空气质量恶化的趋势有所减缓,部分城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但整体污染水平仍较严重。总悬浮颗粒物(TSP)或可系如颗粒物(PM10)是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部分城市二氧化硫污染较重,少数大城市氮氧化物浓度较高。酸雨区范围和频率没有增加,酸雨区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30%。
监测的338个大中城市中,36.5%的城市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63.5%的城市超过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中超过三级标准的有112个城市,占监测城市的33.1%。与上年相比,达标城市比例上升,超过三级标准的城市比例下降。
截止2000年12月底,“两控区”(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和酸雨控制区)内排放二氧化硫100吨/年以上的4703加工业企业,投资42.8亿元,通过采取烟气脱硫、换低硫煤、炉窑改造、工艺废气处理等二氧化硫治理措施,使4143家企业实现达标排放,达标率为88%,共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171万吨/年。空气二氧化硫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城市数由1999年的102个上升为2000年的116个。
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于2000年4月29日通过,9月1日实施。修改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对空气污染防治作出了更为明确、严格的规定。
工业固体废物
2000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8.2亿吨,其中危险废物产生量为830万吨。县及县以上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6.7亿吨,占产生总量的81.7%。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51.8%,比1999年增加了0.3个百分点。
辐射环境
2000年,我国整体环境未受到放射性污染,辐射环境质量仍保持在原有水平。在辐射污染源周围地区,环境r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气溶胶或沉降物总β辐射性比活度、水和动植物样品的放射性核素浓度均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广东大亚湾核电站和浙江秦山核电厂周围地区放射监测结果表明,辐射水平无变化。
耕地与土地
我国土地总面积居世界第三位,但人均土地面积仅相当于世界人均土地面积的三分之一。2000年我国人均耕地面积0.101公顷,不足世界人均耕地面积的一半。耕地利用程度高,目前垦殖率已达13.7%,超过世界平均水平的3.5个百分点。
2000年,全国占用耕地面积156.6万公顷,补充耕地29.1万公顷,占补平衡后2000年实际占用耕地127.5万公顷。
截止2000年底,全国自然保护区总数已达1227个,约占陆地国土面积的9.85%。建立县级以上的生态示范区试点213个,33个县(市)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海南、吉林和黑龙江三省开始规划建设生态省。
森林与草地
根据第五次全国森林资源调查结果,我国森林面积为15894.1万公顷,森林覆盖率已由1993年的13.92%上升为16.55%;森林蓄积量为112.7亿立方米。除台湾省外,全国人工林面积4666.7万公顷,人工林蓄积量为10.1亿立方米。我国拥有的人工林面积居世界首位。2000年,全国林木年均净增长量为45752.5万立方米,年均净消耗量为37075.2万立方米,继续呈现长大于消的趋势。
中国是草地资源大国,拥有草地近4亿公顷,约占国土面积的40%,居世界第二位。但人均占有草地仅0.33公顷,为世界人均草地面积的一半。目前,全国90%的草地不同程度地退化,中度退化以上的草地面积已占半数。全国“三化”草地面积已达1.35亿公顷,并且每年还以200万公顷的速度增加,草地生态环境形势十分严峻。
84.4%的草地分布在西部,面积约3.31亿公顷。由于不合理的利用,草原生态系统遭到了严重破坏,草地退化面积不断扩大。西北地区沙漠逐渐扩展,荒漠化日益严重,沙尘暴频繁发生。
气候与自然灾害
2000年,全国大部分地区降水偏少或接近常年。出现全国性干旱,特别是北方地区春夏季遭遇多年来罕见的特大干旱,南方一些地区夏伏旱也较明显。汛期我国未发生大范围的暴雨洪涝灾害,秋季黄淮以南地区出现持续性阴雨天气。全国大部分地区气温接近常年或偏高,夏季高温酷热,春季北方沙尘天气异常频繁,登陆我国的台风(包括热带风暴)个数以及风雹等强对流天气明显偏少。本年度气候条件对农业生产而言属偏差年景,对国民经济其它部门为一般年景。
2000年遭受了罕见的全国性干旱,为建国以来干旱最为严重的年份之一。2—7月,华北、西北、黄淮、东北及江淮、汉江、长江中下游沿江等地先后出现不同程度干旱。干旱高温致使北方部分省市发生大面积严重的蝗虫灾。大江大河水势基本平稳,全国较大范围的暴雨洪涝发生频次较少。2000年春季,我国北方地区沙尘天气频繁。2000年春季,新疆、内蒙古牧区遭受雪灾袭击,造成25人死亡,其中内蒙古自治区16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9人;死亡牲畜78.8万头,其中内蒙古自治区46.7万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32.1万头。
2000年,我国境内共发生5级以上(含5级)地震50次,其中发生在台湾省域16次,台湾花莲东北海中5次。大陆地区共发生5级以上地震29次,其中青海13次,西藏8次,云南4次,新疆2次,甘肃1次,辽宁1次;发生6级以上(含6级)地震7次,其中大陆地区2次,其余5次皆发生在台湾省域。大陆地区最大的地震是9月12日发生在青海兴海的6.6级地震,其次是1月5日云南姚安的6.5级地震。台湾省域本年度地震活动频繁,大陆地区地震活动总体水平较1999年有所下降。
2000年,中国大陆地区有10次地震成灾事件,共造成大约170万人受灾,其中8人死亡,119人重伤,2571人轻伤;地震造成503平方米房屋毁坏,588044平方米严重破坏,4231442平方米中等破坏;地震灾害总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4.5亿元。
2000年,我国北方大部分地区降雨偏少,而西南、西北、东南沿海等地由于暴雨集中,引发了大量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因地质灾害造成1102人死亡、63人失踪、26709人受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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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 2001年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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