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流域水质状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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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流域省界水体包括三大部分:省界河流、环太湖河流和太湖,共85个站点。水质评价标准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本次监测省界河流20个断面,85%超标,其中Ⅳ类占20%,Ⅴ类占15%,劣于Ⅴ类占50%。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苏沪边界河流断面8个,88%超标,其中Ⅴ类、劣于Ⅴ类分别占13%和75%;苏浙边界河流断面9个,78%超标,其中Ⅳ类、Ⅴ类、劣于Ⅴ类分别占34%、22%和22%;沪浙边界河流3个断面,全面超标,Ⅳ类、劣于Ⅴ类分别占33%和67%。
环太湖河流断面36个,61%超标,其中Ⅳ类占3%、Ⅴ类占11%、劣于Ⅴ类占47%。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总磷。
太湖湖区面积,77%超标,其中Ⅳ类占69%、劣于Ⅴ类占8%。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全湖主要指标平均浓度,总磷0.06mgl,总氮3.09mgl,高锰酸盐指数4.35mgl。太湖7%为中营养水平,93%为富营养水平。
太湖流域水资源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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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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