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流域水质通报(200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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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流域省界水体包括三大部分:省界河流、环太湖河流和太湖,共85个站点。水质评价标准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本次监测省界河流20个断面,90%超标,其中IV类占30%,V类占10%,劣于V类占50%。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总磷、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苏沪边界河流断面8个,78%超标,且全部劣于V类;苏浙边界河流断面9个,全部超标,其中IV类、V类、劣于V类分别占56%,22%和22%;沪浙边界河流3个断面,全部超标,IV类、劣于V类分别占33%和67%。
环太湖河流断面36个,48%超标,其中IV类占3%、V类占11%,劣于V类占34%。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总磷。
太湖湖区面积,93%超标,其中IV类占65%、V类占14%、劣于V类占14%。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全湖主要指标平均浓度,总磷0.09mg/l,总氮2.73mg/l,高锰酸盐指数4.49mg/l。太湖7%为中营养水平,93%为富营养水平。
《人民日报 . 华东新闻》 (2003年04月16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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