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考虑不养狗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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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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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本市一市民,关于限养的规定,我想说几句。1.限养就是必须具备一定条件的人才能养狗,不能随便无条件地养狗。我居住的小区有人随便养狗,根本就没狗证,有的人一家养两条狗,也没人管。2.养狗人不能侵害不养狗人的权利。我的家人和父母,他们都怕狗,有时乘电梯、散步时会碰到狗,有的狗主人就撒着狗,狗就围绕着我家人的腿脚来回嗅,吓得我家人惊叫不止。有时还会和狗主人发生冲突,造成不好的结果。3.养狗人不能只顾自己快乐而不顾其他人的利益。不管是早晨或是夜晚,有的养狗人凑到一起就斗狗,狗到一起就互相地狂吼,一声高过一声,吵得人心烦意乱,有心脏病的人可能被吓坏。另外,在小区的道路两侧、草丛旁,随处可见狗屎,严重影响了环境卫生,影响了人们的生活情绪。希望有关部门能充分考虑不养狗人的权利和安全。
■文/读者 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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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青年报》 200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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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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