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07日09:13


清华校企名称将不用“清华” 年内摘掉金字招牌

  中新网10月6日电 “清华同方”“清华紫光”等清华大学的校办企业年内将摘掉企业名称中“清华”的金字招牌。

  新华社报道说,清华大学企业集团董事长荣泳霖透露,根据2001年11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规范校办企业管理体制试点指导意见》,清华大学正在推进包括产权关系、人事关系在内的一系列校企改制工作。取消企业名称中的“清华”字样是校企脱钩  的一个步骤。

  荣泳霖说,清华将在年内注册一个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取代目前的清华企业集团,统帅清华大学的校办企业。现在的清华企业集团与学校是行政隶属关系,相当于学校的一个处,一旦企业出现经营风险,校方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是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学校与企业之间的一道“防火墙”。同时,清华控股有限公司还是清华校企的控股或参股公司,校方可以通过买卖股权实现学校资金的投入与退出。

  有关人士认为,从近期来看,丢掉“清华”的金字招牌对校企,特别是对已经上市或正准备上市的校企来说无疑是一个不小的损失。但从长远来看,随着校企改制成果的逐渐清晰化、扩大化,祛除种种制度缺陷的校办企业最终将获得“独立做人”的广阔发展空间。(李杨)

(责任编辑:陈云)

字号 】 【关闭窗口
打印版 察看感言 Email推荐

热门评论文章

请 注 意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 人民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 您在人民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人民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人民日报网络中心反映。
关键词:



镜像:日本 教育网 科技网
E_mail:info@peopledaily.com.cn 新闻线索:rm@peopledaily.com.cn

人民日报简介 | 关于人民网 | 网站地图 | 在线帮助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ENGLISH  京ICP证000006号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2 by www.peopl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