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09月10日14:18


8名重点中学优等生沦为抢劫犯

  本报讯(记者  袁晓岚)  “今天是我18岁生日,没想到我的生日礼物却是这份沉甸甸的判决书……”前日,当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的陆凯拿到判决书时,在法庭上哽咽住了。

  前日,无锡市北塘法院少年庭审判了一起抢劫案,8名少年犯中4名为未成年人,年龄最小的张伟仅为17岁,其中19岁的肖红为女性。据了解,8名少年曾均为重点中学———天一中学的学生。几人相识后,由肖红提议,从网上寻找“目标”,将“目标”骗至指定地点,而21岁的陈松则纠集人员负责销赃和分赃。在今年3月初至3月22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经预谋,由肖将通过网络认识的宋某、李某、蔡某等7名被害人带至该市黄巷附近,由跟踪而至的陈松、吴志、陆凯、渚建、等人采用威胁、暴力殴打等方法,先后劫得人民币1115元、手机7部,8人中参与抢劫次数最少的也高达5次。

  该案审判长无锡市北塘法院少年庭杨建忠庭长告诉记者,他们在审理该案时了解到,陆凯出生在农村家庭,其2岁时父母就离异,随父亲生活。而其父也曾因犯罪入狱,出狱后为了再婚,让还在上小学的他自理生活,使其在幼年得不到应有的关爱和呵护。为此经常流浪在外,沉溺于网吧,加上交友不慎,走上了抢劫犯罪的道路。而年龄最小的张伟也是这些孩子中最聪明好学的一个,其在校期间学习努力,成绩经常名列前茅,但由于他和陆凯一样从小没有一个完整的家,从而结识了陈、肖等人,由一个优等生沦落成抢劫犯。杨庭长分析说,家庭的不完整,父母亲的不负责任,对这几名未成年人的今天有着很大的关系。当法警把8名少年犯押往看守所时,陆凯看都没看一眼在旁掉泪的母亲,临上车时,他激动地告诉记者:“我恨我的父母!”

  (文中未成年人均为化名)

  《江南时报》 (2004年09月10日 第五版)

(责任编辑:许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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