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16日09:05


学生求职应当多些理性(各抒己见)
晏扬

  新闻主体:最近两条关于大学生就业的新闻特别引人注目。一条是,重庆某高校的大学生号召成立“薪资联盟”,抵制用人单位乘机压低薪资标准,拒签低于2500元/月的就业协议;另一条是,在东北某高校举行的人才招聘会上,有的毕业生为了挤进自己向往的单位,竟主动提出“零工资就业”,即在见习期不要钱,经过考验得到认可后再建立劳动关系。

  两条新闻反差如此之大,让人感慨不已。在大学生人才就业市场“供过于求”的情况下,一些用人单位乘机压低薪资标准,让许多大学毕业生苦不堪言。不管是号召成立“薪资联盟”,还是提出“零工资就业”,在某种程度上都是用人单位“逼”出来的,显现了大学生在就业压力面前的尴尬和无奈。

  如果说号召成立“薪资联盟”是向用人单位发出挑战,是一种顽强的抗争,那么提出“零工资就业”则是向用人单位低头,是对残酷现实的屈服,二者有点“站着死”和“跪着生”的味道。

  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是,既然有人自愿提出“零工资就业”,那么所谓的“薪资联盟”便犹如一个美丽的肥皂泡,很快会被无情的现实击碎。

  而主动提出“零工资就业”,却又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大学生贬低自己的身价,类似于商业上的恶性竞争,客观上给了其他求职者以巨大压力,逼着大家都“跳水”。有劳有酬,是《劳动法》的一个基本规定,也是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原则,“零工资就业”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违背了人才市场公平公正的原则,从根本上说不能算作真正的就业。值得注意的是,“零工资就业”大多不会签订劳动合同,这很可能为以后劳动纠纷和学生利益受损埋下伏笔。

  “薪资联盟”和“零工资就业”,都是大学毕业生在人才市场“供过于求”的大背景下采取的偏激行动,是对当前就业形势缺乏正确判断的非理性行为。在大学生就业相对困难、就业率较低的情况下,适当调低自己的期望值是应该的;但是放弃原则、突破“底线”的做法,于大学生就业无益,到头来吃亏的只能是毕业生自己。

  《京华时报》(2003年12月16日第A03版)

(责任编辑:宋丽云)
2004年毕业生求职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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