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策划:校园伤害频发
如何给孩子筑起安全墙 编辑:臧文丽
11月1日,备受关注的山东莒县校园砍伤25名小学生血案公开审理,犯罪嫌疑人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绑架罪被提起公诉。而就在10月25日,公安部、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学生安全问题,确实与泰山同重。
10月25日
《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下发
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行动;
对校园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每一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进行自查,对查出的每一处安全隐患登记造册,逐级上报;
全面清理整顿不合格办学机构和从业人员,凡是不符合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教师和其他人员一律要调离教学和工作岗位;
要严肃查处一批重大案件。要把侦破、查处针对未成年人的伤害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对于已经发生、尚未侦破的侵害校园和伤害未成年人的恶性案件,要集中力量,挂牌督办,限期侦破。对破获的案件,司法机关要依据国家法律从重从快判决。对影响恶劣、社会反应强烈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10月11日
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会议:幼儿园园长对安全负全责
各中小学、幼托园所要抓紧制定校园预防方案,完善校园报警点等安全防范设施,并与110报警服务中心联网,建立健全学校突发事件处置预警预案体系;
即日起,全国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包括对学校周边道路安全、网吧、书摊、小卖部、游戏厅等场所进行整治;学校必须排除校舍楼房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加强楼梯走道的管理;对于不适合教学工作的从业人员和临时工,应依法清退。>>>
9月20日
教育系统网络视频会议:不合格教师坚决清退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设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与有关方面密切配合,建立、落实学校安全警报制度;
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取缔非法举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班等教育机构;
强化学校领导和教师的安全责任制,建立校园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厉查处;
制定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建立完善的预案启动机制。>>>
6月10日
检察机关:将配合严打侵害青少年权益犯罪
对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犯罪,特别是对杀害、抢劫、拐卖青少年的严重犯罪案件,要及时批捕、起诉;对引诱、教唆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或者为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提供条件、构成犯罪的,要依法坚决打击;
开展“检校共建”活动,做好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配合学校开展法制宣传;
积极帮助广大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他们抵御违法犯罪的能力。>>>
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幼儿园安全问题答记者问
校长
王建(北京25中副校长):关键在于规范。环境安全是环境管理认证的一项重要内容,规范的管理要求我们在任何大活动前都要做预案,预案中要把可能发生的意外和解决方案都详细地列出来。这使大家在事先就对可能发生的情况有所警惕,一旦危险发生,不会手忙脚乱。
王淑清(北京市海淀区巨山小学校长):要培养老师、家长、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校园安全不管由谁来抓,不管整治的力度有多大,都很难做到万无一失,关键还是要加强自身的防范能力。我们常做一些意外事件的演习,就是为了教给大家,万一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应该怎样自护。
吴少君(北京劲松职业高中副校长):学生的心理状况、学校与家庭的沟通是校园安全最容易被忽视的隐患。比如发生在校园里的或大或小的打架事件,它所反映出的是学生自我意识较强、在群体中的沟通能力差以及不善于解决分歧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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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校园伤害频发 当有官员负责 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在已普遍实行官员问责制的今天,面对如此多的校园伤害案,为什么就没有一名官员引咎辞职或受到处理?
校园安全系于校长负责是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的,安全责任必须上移,必须由当地教育部门负责人以及行政首长负起校园安全的责任。如果发生重大事故,必须启动行政问责,该道歉的道歉,该撤职查办的撤职查办,这样才能起到应有的警戒作用,这样才能触动有些官员的安全神经。 >>>
人民时评:面对持刀砍人者,跑吧孩子!
为人父母,最知孩子的弱小无助,知其受到伤害,又是怎样的锥心之痛!这件事情提醒我们,当父母不在身边,当老师也无力顾及,当警察等都来不及,而歹徒行凶等危险事情临近时,我们真的应该告诉孩子,跑,使劲地跑!
人世间的灾害常常是突如其来,不论是自然的还是人为的,增强防卫意识则是我们的必修课。看来,这个必修课是该早些教给孩子了。也许教他们这些还有点于心不忍,但类似事情的发生又告诉我们必须狠点心,让他们及早掌握关键时刻的生存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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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
公安大学治安系郭太生教授:一些被侵害的学校本身就不重视学校的安全问题,有的学校甚至是安全不设防,根本没有什么安全防护措施,因此导致了一些犯罪分子有机可乘。本来有一些事故是可以避免和预防的,但是最终还是以悲剧收场,这又能怪谁呢?>>>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保护儿童的观念在中国社会尚未真正普及,我们法学研究人员和立法人员不应该整日想着如何防止孩子‘成为贼’,而应该想着通过怎样的法律手段去保护孩子们的权利,如何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皮艺军: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可操作性不强,只写了要保护,却没说该怎么保护。因此这部法律颁布之后,很少被法院庭审作为依据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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