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01月15日05:14


专访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民工子女就学有哪些政策
●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 ●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加大投入力度减免学费 ●扶持规范打工子弟学校
本报记者 丁伟

  ●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  ●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

  ●加大投入力度减免学费  ●扶持规范打工子弟学校



  编者按:1月8日,本报《科教周刊》一版刊发了《蒲公英也该有春天———走访北京打工子弟学校》一文。文章见报后,许多读者来信来电,询问有关情况。带着读者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教育部有关负责人。

  问:农民工子女就学应该由原籍所在地政府负责还是打工所在地政府负责?

  答: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高度重视。去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中央编办、公安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流入地政府负责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教育,要制定规章,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纳入当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范畴和重要工作内容;要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市社会事业发展计划,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学校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要安排必要的保障经费,使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受教育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达到当地水平。

  问:农民工子女进公办学校读书,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的接收主渠道作用。全日制公办中小学要充分挖掘潜力,尽可能多地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学校要做到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与城市学生一视同仁。流入地政府财政部门要对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较多的学校给予补助。城市教育费附加中要安排一部分经费,用于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积极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款、捐物,资助家庭困难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要根据学生家长务工就业不稳定、住所不固定的特点,制订分期收取费用的办法。通过设立助学金、减免费用、免费提供教科书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

  问:大多农民工子女选择在打工子弟学校就读,但许多打工子弟学校没有办学许可证,一些打工子弟学校办学不规范,怎么办?

  答:教育部已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打工子弟学校扶持和管理。各地也在采取一系列措施,将打工子弟学校纳入民办教育管理范畴,制订审批办法和设置标准,设立条件酌情放宽,符合标准的及时予以审批;达不到标准的限期整改,到期仍达不到标准的予以取消。与此同时,加强对这类学校的督导,规范其办学行为,促进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人民日报》 2004年01月15日 第十三版

(责任编辑:李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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