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农业在我国是安天下、稳民心的基础产业和战略产业,目前正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有利条件很多,困难问题不少。保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良好势头,对保持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意义非常重大。各级党委和政府都应当进一步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加强“三农”的决心不动摇,扶持“三农”的力度不减弱,强化“三农”的工作不松懈,把党的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千家万户,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探索增加农民收入的新途径,开创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局面,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登上新台阶。 |

改革开放后关于“三农”问题的6个“一号文件”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第一个“一号文件”,对迅速推开的农村改革进行了总结,并对当年和此后一个时期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作出了具体部署。之后,连续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是关于农村政策的。这五个“一号文件”,在中国农村改革史上成为专用名词——“五个一号文件”。
1982年的一号文件,突破了传统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框框,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或大包干“都是社会主义生产责任制”。这个文件不但肯定了“双包”(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制,而且说明它“不同于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个体经济,而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
1983年1月,第二个中央一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正式颁布。这个文件从理论上说明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
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即第三个一号文件。文件强调要继续稳定和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延长土地承包期。为鼓励农民增加对土地的投资,规定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15年以上,生产周期长的和开发性的项目,承包期应当更长一些。
198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即第四个一号文件。文件的中心内容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取消30年来农副产品统购派购的制度,对粮、棉等少数重要产品采取国家计划合同收购的新政策。国家还将农业税由实物税改为现金税。
1986年1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1986年农村工作的部署》,即第五个一号文件。文件肯定了农村改革的方针政策是正确的,必须继续贯彻执行。针对农业面临的停滞、徘徊和放松倾向,文件强调进一步摆正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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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各项支农政策有增无减
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中央再次做出承诺:明年各项支农政策要继续稳定、完善和强化,已经实行的政策不能变,已经给农民的实惠不能减。这承诺句句都有实实在在的含金量: ——加大农业税免征减征力度。重点向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倾斜。 ——加大对农民的补贴力度。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有条件的地方要提高补贴水平。大幅度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 ——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进步的支持力度。建立小型农田水利补助专项资金。 ——加大对产粮大县的财政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产粮大县和财政困难县实行转移支付。 ——加大扶贫开发和农村社会事业投入力度。明年对农村教育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投入有较大幅度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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