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A(64页)
根据《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第25条作出的通知
|
|
|
一、中央预算提供给某些亏损国有企业的补贴
1.补贴计划的名称
提供给某些亏损国有企业的补贴
2.通知所涵盖的时间
1990年—1998年
3.政策目标和/或补贴的目的
促进亏损国有企业的结构调整,同时通过促进合理化、维持稳定生产和社会安全以保证就业(作为对于缺乏社会保障制度的补偿)
4.补贴的背景和主管机关
财政部
5.给予补贴的法律依据
预算支持
6.补贴的形式
赠款和税收免除
7.提供补贴的对象和方式
补贴提供给由于其生产的产品价格固定或资源开发成本上涨而严重亏损的国有企业
8.单位补贴量,或如不可能提供,则为该补贴的总额或年度预算额
|
|
来源:人民网 2002年2月06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