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
4月9日
星期三
农历癸未年
三月初八
人民网 >> 经济 >> 经济专题 >> 证券民事赔偿司法规定登台亮相
证券民事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1月9日发布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并将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规定》将为我国社会主义证券市场的完善和发展起到重要的规范和保障作用,将为广大因证券虚假陈述而合法权益遭损失的投资者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武器。



证券民事赔偿十大案



各界人士评说《规定》

证券民事赔偿之路

新规凸现五大焦点

虚假陈述如何认定

新规的理解与适用

新规实现五点突破

尚有八点有待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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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民事赔偿司法规定登台亮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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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法关于审理证券市场民事赔偿案的若干规定(全文)
        规定分为八部分,即一般规定、受理与管辖、诉讼方式、虚假陈述的认定、归责与免责事由、共同侵权责任、损失认定、附则,共37条。规定对虚假陈述界定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证券法律规定,在证券发行或交易过程中,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信息披露的行为。 
    媒体视点:[新华社]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国际金融报] [中华工商时报] [中国经济时报] [粤港信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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