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药价虚高 重在“源头”“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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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记者 郭莹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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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日召开的广东省政协第八届四次会议上,农工民主党委员提出的“如何解决药品价格虚高”的问题引起广泛关注。委员们指出,目前药品价格虚高已经成为影响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据资料显示,近年来我国居民患病率增加了7.3%,但如今却有50%的城市居民有病不看,其就诊率比5年前下降了18.8%,特别是一些中小城市,30%的应住院的病人选择了在家治病或采取保守治疗,其中药价高昂是一个重要原因。
药价虚高已成了医改中的一大难题。政府虽采取了一些行政手段来抑制或降低药价,但由于在逾万种的药品中,由国家定价的只有131种,由省定价的不过百多种,很难收到理想效果,相反还出现了降价药销量下滑,不降价的同类药销量大幅上升的现象,不平等不正当的竞争愈演愈烈。
委员们认为,药价虚高的主要原因,一是政府药价主管部门人手严重不足,无法全面准确核定政府管理的药品价格。二是“以药养医”政策使药品收入事实上成为医院经济收入的主要手段,如1999年广东省的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平均比例达45.1%,有的更高达70%,医院不愿接受价格低的同类药品。三是我国医药工业生产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在广东省,持证药厂就有439家,这些厂绝大多数品种生产能力过剩,所以往往将药品的出厂价大幅提高,扩大利润空间作为推销过程中的各种费用和折扣、回扣。四是流通环节中批发企业太多,流通秩序太乱。广东省批发企业就有1641家,高折扣、大回扣的推销方式使市场竞争变为折扣的竞争、行贿的竞争。
因此,广东的政协委员们建议,降低药价一要抓“源头”即合理定价,建立“专家库”参与定价工作,对重大决策实行“听证会”和专家论证制度。二要抓“关键”,即加大对非营利性医院的财政投入,尽快实现卫生事业费占财政支出8%的目标。同时还要对医药工业和医药市场进行结构调整;加强对医药代表的管理,将其纳入政府部门管理;进一步完善医院药品招标采购办法等等。(新华社广州2月1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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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 2001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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